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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区杂谈] 安庆发出提醒告诫函 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 严禁经营者擅自涨价价外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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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聪明 发表于 2024-2-1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1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就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发出提醒告诫函,要求全市各行业经营者规范节日期间经营行为,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稳定,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佳节。

提醒告诫函指出,春节将至,全市各行业相关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或服务名称、计价单位、价格或收费标准,做到标识内容真实、准确、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借节日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

提醒告诫函强调,从事住宿、餐饮、娱乐、旅游等服务行业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以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假折扣等手段实施价格欺诈侵害消费者权益,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经营者(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严禁擅自涨价、价外加价。

提醒告诫函同时强调,高档白酒、茶叶等礼品经营者及“年夜饭”经营者销售时,应按规定明码标价,严禁通过虚假促销活动、以次充好等价格违法行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药品零售批发及医疗服务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理制定价格,保障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稳定,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及囤积居奇、强制搭售、哄抬价格,做到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信息,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全市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按提醒告诫函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保存好有关票据凭证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全媒体记者 徐侃 通讯员 黄海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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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良68(徐) 发表于 2024-2-4 13: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市场价格规范起来,不要乱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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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之父 发表于 2024-2-5 05: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应该天天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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