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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区杂谈] 一起醉驾 两人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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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酒窝小小的 发表于 2023-11-22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车主与驾驶人一起喝酒之后,将车辆交给驾驶人驾驶,自己坐在副驾驶位置,不料被怀宁交警查获。驾驶人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随着案件证据的进一步固定,车主最终被认定涉嫌共同犯罪。

11月5日1时10分左右,怀宁县高河镇居民张某驾驶皖HS29XX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怀宁县高河镇政和东路芭比商务中心附近路段,被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黄墩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显示其静脉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2mg/100ml,超过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民警遂将其带至怀宁县人民医院提取血液样本送检,张某血液样本中酒精含量为154.67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张某供述,11月4日21时左右,他从家打车到高河镇黄梅路某KTV,与车主汪某一起喝酒至凌晨。因一时未找到代驾,经汪某同意后,便开着汪某的车上了路。经交警进一步讯问,汪某对事实供认不讳。

日前,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怀宁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机动车驾驶证被上级公安交警部门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汪某因涉嫌共同犯罪,目前被依法釆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该案件将移送检察院起诉。

(来源:安庆新闻网 全媒体记者 徐侃 通讯员 郑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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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尔 发表于 2023-11-23 05: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永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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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之父 发表于 2023-11-24 10: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害人害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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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良68(徐) 发表于 2023-11-28 14: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酒驾是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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