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结合安庆市的具体情况,我市前期整治电动车交通乱象的专项行动已经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果。比如对所有电动车免费上牌,延长非标车使用年限,增加了三年的过渡期等,这些都是既便民又有利于管理势在必行的有效措施,受到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但是由于市场客观存在的多种不同的刚性需求和相关法规出台的滞后等因素的影响,在此项工作中仍存在个别老大难问题至今仍未解决,如生养二胎家庭至今无合法安全的车辆可用,导致送学路上险象频生且经常被拦阻处罚,随着三年过渡期将于今年八月中旬到期,届时这一问题将更加突出。 中国有一句成语是削足适履,形容人们解决问题时不顾客观情况和客观规律本末倒置,结果适得其反,我看现代人的思维和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削履适足才对。为什么生养二胎家庭至今无合法安全的车辆可用?因为法律规定两轮电动车只能携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这条规定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对于生养二胎家庭同时接送二个小孩上学却不合理,在实践中的确难以做到,因为对于一个家庭不可能先后只送一个孩子上学,这样做时间和精力都不允许。看到交通管理人员时而截停此类车辆并予以罚款,我一方面敬佩他们的秉公执法,同时我想此类执法近似于机器人操作,铁石心肠,没有一点人性关怀,怎么忍心对肉包着铁的载着两个小孩上学的骑行者老人或者女人罚款呢?请问在此工作中,因管理者拦车执法,万一导致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管理者是否应该承担其主要责任?因为在目前条件下,接送二孩上学的家庭确实无车可用,因现实条件限制,他们不得不如此,这是刚性需求。在各地县域,国家配备专用校车接送儿童上学,当然由于客观因素影响城市不可能这样做,但是我们请求相关法规对此应网开一面,国家不是鼓励公民生养二胎难道没有具体措施吗?有人会说,交通管理人员执法是其职责所在,轮不到你评头品足。那么我请问,有关法规有一条规定,骑行两轮电动车过斑马线必须下车推行,可是我市每天那么多骑电动车过斑马线的,却从来没有看见交警执法处罚(可能全国都是这种现象),为什么? 有人会说,那你可以买电动车三轮车接送小孩呀(四轮低速车无国家标准,不能上正规牌照不考虑),可是驾驶电动车三轮车需要驾驶者考取D照,这就给驾驶者增加了不小的难度。比如,年过70的驾驶者,现有的驾照是E的届时将自动降为F,他怎么能再去考取D驾照呢?其实有个F驾照,再加上多年的驾驶把式两三轮的经验,驾驶三轮车难道不是轻车熟路吗?在此我建议对于仅接送小孩上学而非营运车辆三轮车驾驶者,D驾照应该有,但是考试标准应该降低些才好,当然考取后发放的驾照也应有所区别并予以特别注明为妥。 当然驾驶三轮车还有道路的问题。城乡公共道路从来都是保证其畅通无阻为要义。但是现在情况变了。举个例子,为了赶上新时代的潮流,我市前些年就新建步行街,我市将市区曾经热闹繁华的人民路东面入口处设立了一排路障(西面也有路障),这些路障多年来三易其变不断变化,当年它就像一位少女的华丽装扮逐渐演变成了老太婆朴素的打扮:由最初始的全方位可拦截所有车辆的不锈钢栅栏到到电动不锈钢栅栏门,再到现在的排列一排的若干个灰色的冷冰冰的大圆石头。由于对城市主干道和重要道路的入口增设路障是新事物,上面对此至今没有规范,所以此入口这些石头路障,现已经成了附近门房里保安人员手中玩魔术的道具,摆放相邻两块石头间隙随我调节,今天我让你三四轮车只能从右边进去,石头我就摆放的开阔些;左边的石头摆放紧密,那就只能两轮车出入,你三四轮车就别想进去。我真担心,哪一天这些保安或者当家的一不高兴了,这些石头就会紧密排列,我们接送孩子的三轮车就不能到人民路小学接送孩子上学了,前些天,一些驾驶三四轮电动车接送孩子上学的老人们相聚,有人手指着路口的这些石头调侃说,在这里路过接送孩子上学,我们不仅要看天色,还不得不看人的脸色。这是因为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没有规矩再宽的路也难行啊。还有人打趣说。真应该给这些石头发点工资,因为它基本代替了人的干活。该干活的人悠闲了,路过此处的人麻烦就多了,只是当家人看不见而已。有人会说,这石头免费帮忙干活,真好!众多路人会说:这该死的石头,早点滚吧! 还有人会说,小学一般离家不远,没有车那就步行吧。对此请问接送二孩的大多都是年轻的父母,他们一般都是在接送孩子的同时去上班工作,如果步行,那么这些父母也不得不步行上下班吗?这可能吗? 最后,我请求有关部门在面前市场条件下,及时向我们推荐一款既合法又安全可接送二孩的交通工具,使我们合法地放心地便捷地有车使用。 如果没有,那么我建议最好改变思维模式,请多站在被管理者角度思考解决此问题。对现行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应适当改进变通,因为只有既合法又便民利民的办法和措施,才是深受广大民众欢迎的,在众多实践中应该让广大人民群众有国家主人的感觉(新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是仆人般的唯命是从、逆来顺受,这才是科学的经得起历史和时间检验的做法。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欢迎各位网友就本文发表意见评点指导。 安徽省安庆市一市民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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