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查看: 3811|回复: 0

[专区杂谈] 教育部同意!安徽两所学院更名为大学

[复制链接]

回帖
26
威望
172 点
红花
380 枚
丰富就墨镜 发表于 2023-12-15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教育部关于同意合肥学院更名为
合肥大学的函

教发函〔2023〕15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批准合肥学院更名为合肥大学的函》(皖政秘〔2023〕11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合肥学院更名为合肥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4011059;同时撤销合肥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合肥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暂定为20000人。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资源支持强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和科产教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安徽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3年11月30日


教育部关于同意蚌埠医学院更名为
蚌埠医科大学的函

教发函〔2023〕150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批准蚌埠医学院更名为蚌埠医科大学的函》(皖政秘〔2023〕4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蚌埠医学院更名为蚌埠医科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4010367;同时撤销蚌埠医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蚌埠医科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0000人。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资源支持强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夯实医学类专业主体地位,强化学科交叉融合,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重点培养服务区域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为推动医学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以及安徽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3年11月30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更多主题

侵权投诉|联系我们|用户协议|法律声明|手机安论|安庆论坛 ( 皖ICP备19018267号-2|皖公网安备34081102000375号 )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GMT+8, 2025-6-19 03:21 , Processed in 0.123747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