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业主投诉 安庆弘阳二期延期交房 迟迟不解决问题 ▼
业主投诉
供电人员上门送电,关键设备没有,导致供电局无法送电。让二期业主交房迟迟得不到解决,原计划2023年10月30日交房现在也在延期,具体交房日期暂事不知。请相关领导督促解决感谢
市住建局回复:
弘阳广场二期购房合同交付约定的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因工程建设期间受疫情影响,按照《建房发【2022】236》文件指导内容中关于“因疫情影响,未交付的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交付期限顺延30日”的文件内容,我司已书面及短信通知业主,实际交付时间顺延。具体交付时间我司将另行函件通知。目前项目正处于自检、品质提升等收尾阶段。我司承诺,在确保房屋品质的情况下早日完善园区建设。
关于供电设备:现场设备被拆除是因为电力施工单位与设备供应商存在合同纠纷,并非我司拖欠工程款导致。我司也在政府部门的督促下多次约谈该单位,要求尽快恢复现场设备并配合我司完成送电工作。日前,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正等待验收。
我们将保持关注,继续督促开发企业做好“保交付”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此外,还有业主投诉 弘阳二期延期交付 但不支付违约金 ▼
业主投诉: 收到安庆弘阳广场二期的延期通知,开发商以疫情为由顺延30日,不按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但是2023年5-7月弘阳二期项目停工为导致延期的唯一原因,安庆弘阳广场二期的延期为自身原因而非疫情,望政府督促开发商按合同履行约定赔付违约金!
市住建局回复: 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与房企联系,房企反馈如下:1、安庆弘阳广场项目属于疫情期间在建项目(开工日期2020年9月,竣工日期2023年10月)符合《建房发【2022】236》文件指导内容中关于交付期限顺延30日。2、关于违约赔偿:按照《建房发【2022】236》文件指导内容,“受疫情影响交付顺延30日”,若实际交付时间超出文件规定30日以外部分则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违约赔偿。
房屋延期交付违约赔付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我单位已督促房企,积极协商解决争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来源: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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