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查看: 3271|回复: 0

安徽明确:每年4月1日前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复制链接]

回帖
26242
威望
58372 点
红花
66684 枚
 楼主| 太阳之父 发表于 2022-11-24 15: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安徽明确:每年4月1日前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安徽网 2022/11/24 14:10
大皖新闻讯 11月24日,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近日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和公开工作办法的通知,明确提出落实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制定和公开工作。 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每年4月1日之前,省政府应当完成上一年度安徽省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将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内容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每年3月1日之前,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完成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在4月1日之前将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内容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每年3月1日之前,县级以上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完成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在4月1日之前将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内容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此外,县级以上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办事机构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记者、政府法律顾问或者委托第三方对已公开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提出意见或者进行评议,有关意见、评议结果应当向被督察单位反馈,并视情向社会公开。

彭继友 大皖新闻记者 汪艳

编辑 张大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更多主题

侵权投诉|联系我们|用户协议|法律声明|手机安论|安庆论坛 ( 皖ICP备19018267号-2|皖公网安备34081102000375号 )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GMT+8, 2025-6-24 01:07 , Processed in 0.614243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