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为10万带孙费把儿媳告上法庭,法院只回了8个字…
前几天,一条新闻引发争议。山东泰安的一对小夫妻,2013年结婚,2021年离婚,期间育有一女。
八年婚姻生活,男方一直在外地工作,没法照顾家庭。女方也要上班,一个人照看不了小孩。
于是,两人商量着让婆婆来带娃。
八年间,是孩子奶奶拉扯着孩子长大的。
如今小家庭散了,孩子奶奶把媳妇告上了法庭,以“自己没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以及已经60周岁,常年抚养孙女应得到经济补偿为由”,要求儿媳支付10万元。
事儿不大,但这“带孙费”激起千层浪。
评论区里,不少骂老人的。
“你是奶奶,带自己孙子还要收钱?”
“真说得出口啊,脑子有病。”
法院很快也给了判决。
“虽然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已不在,但孩子与父母、祖辈的亲情仍在,不应该将长辈的纠葛加注在孩子身上。”
还写出了八字判词:“爱幼护幼,不予支持!”
老人的10万块诉求被驳回,很多网友大呼“爽快”,觉得这一次婆婆终于没占成媳妇的便宜,活该输。
但其实,账不是这么算的。
如果老人不帮忙,小家庭要么自己请保姆,花了钱还不放心。要么是一方辞职,失去的收入就是一笔大损失。
如今老人愿意牺牲自己的晚年生活,主动帮忙带小孩,还贴钱给小家,怎么到头来还人人喊打?
真要论的话,《民法典》规定了夫妻离婚,家庭财产分配完,还有一个“家务劳动补偿”的概念。
夫妻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如果老人带孙子不能收钱,那妻子带孩子该不该收钱?“家务劳动补偿”这事又该怎么论?
怎么是告儿媳?不应该是告自己儿子吗? 感觉媳妇永远是外人 怪事年年有 你好你好你好你好 太阳之父 发表于 2023-4-9 07:11
怪事年年有
谁生的谁养天经地义,夫妻生的夫妻均养,没有毛病。老人帮扶后代带小孩也没毛病,那一声奶奶也不是白叫的,水往下流人之常情,要钱则生分见外呢。 和气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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