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查看: 4610|回复: 2

[专区杂谈] 造谣必严惩!宿松网警查处两起传播不实消息案件

[复制链接]

回帖
113
威望
436 点
红花
1256 枚
 楼主| 奔跑的熊猫 发表于 2023-3-7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近日,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查处两起传播不实消息案件。违法行为人吴某、邹某某因在抖音平台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被宿松警方依法行政处罚。2月13日,陈汉乡吴某因看到某地一条抖音上交警处罚的内容,觉得好玩,于是将发生地改成宿松县并在个人抖音上进行发布,陈汉乡邹某某在没有辨别真假的情况下,转发该信息,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宿松网警在网上巡查到这个情况后,联合属地派出所,找到谣言发布者和传播人,对他们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给予了行政处罚。吴某、司某为自己的随意行为付出了法律的代价。
qw2.jpg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广大网友切莫因为好玩或者博眼球、流量肆意传播不实信息,清朗的网络空间需要大家一起努力共同营造。

qw3.jpg

来源:宿松县公安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帖
9476
威望
18365 点
红花
21585 枚
桂花香天下 发表于 2023-3-7 16: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不信谣不传谣
回复 1 0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帖
8640
威望
17140 点
红花
19012 枚
国良68(徐) 发表于 2023-3-13 22: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我们每个人都要管好自己的嘴,不信谣,不传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更多主题

侵权投诉|联系我们|用户协议|法律声明|手机安论|安庆论坛 ( 皖ICP备19018267号-2|皖公网安备34081102000375号 )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GMT+8, 2025-6-22 20:31 , Processed in 0.131425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