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事 家中漏水,居民到社居委开具“漏水证明”?
说事家中漏水,居民到社居委开具“漏水证明”?掌上安庆
2024-04-22
家住大观区花亭路街道
花亭北村居民刘先生反映
称到所在辖区社居委开具证明
跑了多趟都没有办成
到底刘先生开的是什么证明?
社居委为何不予办理?
“我家卫生间和厨房漏水的问题存在好几年了,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4月1日又在漏,我在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刘先生说,为了让证据更具效力,他多次前往辖区花亭北村社居委,要求为其开“漏水证明”,证明他家房屋存在漏水现象,社居委却拒绝了。
花亭北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陈晓燕回应,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居委可为居民开具常住证明、租住证明等常见事项证明,但为居民家中是否漏水开证明,社居委没有权限和依据开具。
记者了解到,2020年,民政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明确了第一批20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并指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事项,必须是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或经国务院批准列入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职责范围的事项。
律师建议
对于刘先生的诉求,律师建议可以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专业鉴定,第一时间到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起到固定证据的作用,为之后的调解或诉讼提供有力证据。
(全媒体记者 程呈)
(责任编辑:张顺)
真正为民的社区委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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