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公积金新政:新市民、青年人可按月全额提取付房租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意见》具体内容如下在安庆市无房且租赁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的,可申请全额提取每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其中,新市民为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青年人为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职工。
本意见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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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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