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10户商家经营病死猪肉制品被处罚
近日,宿松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张桂保、洪凯、吴晨新、黄和、朱启华、石丙华、张东强、徐云霞、胡宿、高性群、经营病死猪肉制品(假羊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七项及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宿松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警告和罚款的处罚。
来源:宿松百姓论坛
一定要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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