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之父 发表于 2023-11-17 11:58

12月起安庆禁止使用“生鲜灯”,最高可罚3万元!

12月起安庆禁止使用“生鲜灯”,最高可罚3万元!
掌上安庆
2023-11-16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届时将全面禁止使用“生鲜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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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

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知书

《办法》施行之后

对于使用“生鲜灯”

拒不改正的

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开展照明设施自查自纠。市场开办者、销售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使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照明设施进行自查自纠,如不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统一督促、及时更换照明设施,必须使用接近自然光线的照明设施,使生鲜食用农产品呈现出自然颜色。

  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办法》施行之后,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办法》规定的照明设施的,依据《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闫树泉)

安达尔 发表于 2023-11-18 05:30

该罚还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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