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狂欢后,市消保委提醒 掌上安庆 2023-11
购物狂欢后,市消保委提醒掌上安庆
2023-11-13
“双11”既是购物消费的高峰时段
也是消费纠纷的高发期
安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发布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应科学理性消费
防范商家促销套路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HOT.11.11
谨防打折促销套路
“消费者网购时应优先选择经营时间长、信誉度高、资质齐全的购物网站及直播平台。”市消保委工作处副主任姚爱莹说,下单前要清楚网页、直播间推荐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及价格,不要为了凑单而购买不必要的商品。此外,不随意点击网页、软件中的不明链接和弹窗进行交易,慎点各类红包领取及促销短信链接,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
面对商家各种促销活动,如何理性判断?“消费者应按需购买,防止因打折优惠而冲动消费,注意防范虚假折扣、虚假满减承诺等消费陷阱。”姚爱莹说,要清楚促销规则,是否有“门槛”限制、适用的产品种类和范围、能否叠加使用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商家或平台客服咨询。
分清“定金”与“订金”
2023年10月,张女士订购了一台8000元的某品牌集成灶,并交付了2000元。后经了解,消费者想更换另一款5000元的集成灶,却遭到商家拒绝。商家称2000元是定金不退,换其他的产品也可以,但是3000元差额必须买其他产品。消费者提出交付的2000元只是预付款,且并没有在销售单中签字确认。市消保委认为商家侵害了消费者自由选择权,同时销售单中“一经签字确认,需预付80%的定金,安装前付全款,如中途毁约,定金将视为违约金,不予退款。”该格式条款约定违反《民法典》中关于定金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定金的数额,但是最高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具有定金效力。经市消保委调解,商家同意消费者不附条件地更换另一款商品。
对于消费投诉中的“定金”纠纷,姚爱莹特别提醒,面对预付定金(订金)的商品,消费者一定要分清“定金”与“订金”的区别,“订金”相当于预付款,取消订单后买家可以要求退款,但“定金”具有担保作用,如消费者个人原因取消订单,定金不予退还。消费者在购买预售商品前一定要明确定金和尾款的支付时间及金额、发货时间、退货退款、双方的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
留好凭证理性维权
消费者收到商品时,建议当场查验货物,确保内外包装无损、数量品类无漏,商品型号、细节与网络页面展示一致,特别是贵重商品,建议录制开箱视频。如果商品损坏或与约定不一致请拒绝签收,及时联系商家退换货。
下单后及时关注物流信息,避免错收和漏收,如长时间未收到商品,应及时点击“延长收货”。
遇到消费纠纷该如何维权?姚爱莹表示,消费者购物时应索要发票等票据,注意保存购物凭证及相关信息。同时,注意留存聊天记录、商品页面截图、电子订单、付款记录等电子数据,方便日后维权。发生消费纠纷时,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消费者可拨打经营者所在地的12315、1234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的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投诉。
(全媒体记者 方芳 通讯员 刘晨璐)
(责任编辑:张顺)
消费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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