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尘埃落定 发表于 2023-10-28 15:46

宿松一公司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被处罚

宿松县安发再生资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40826MA2TK9JYXW ;法定代表人姓名:余金明)2019年6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宿松县河塌乡新页村刘坝组和黄坂村黄坂组集体土地4933.93平方米,建设石料加工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版)第七十六条,责令其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非法占用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由违法当事人与土地所有者协商处置、罚款。

来源: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达尔 发表于 2023-10-29 07:21

要罚多罚。

若谷 发表于 2023-10-29 07:45

局面复杂,公司占用地肯定有给租金的,不然不能投入生产的,没经过审批也是肯定的,不然不会有此一说

桂花香天下 发表于 2023-10-29 16:09

依法处置。

苏老太 发表于 2023-10-31 05:22

有法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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