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调整!安庆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启动 掌上
有调整!安庆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启动掌上安庆
2023-09-15
记者从9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获悉,2023年居民医保缴费自9月1日起启动,根据省统一部署,今年我市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较去年提高6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为每人每年380元;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为每人每年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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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继续实施分类资助,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资助金额320元,个人缴纳60元。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资助金额270元,个人缴纳110元。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定额资助,资助金额190元,个人缴纳190元。
安庆城区其他特殊困难参保群体,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由同级财政给予定额资助,资助金额360元/年,个人缴纳20元/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可由其所在地政府安排资金帮助缴费,具体资助标准由各县(市)自行制定。
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12月31日,待遇享受时间为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我市继续执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参保手续。非本市户籍但在我市常住人口,可依据居住证、房产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或租房协议等认定。在我市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可在学校办理参保手续。按照“医保部门参保登记、税务部门征收、个人申报缴费”经办模式,我市进一步拓展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线上缴费渠道,持续推进银行柜面、各乡(镇、街道)或村(社区)的基层医保服务站、各办税服务厅等线下缴费功能优化,多措并举加强缴费渠道宣传,推动缴费结果查询和公示、未缴费提醒、缴费凭证打印等便民措施。
(全媒体记者 雷琳琳 通讯员 王昊)
(责任编辑:汪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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