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礼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朱礼飞同志任北中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周超同志任北中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宋亚一同志任弥陀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试用期一年); 李雯同志任刘畈乡党委副书记(正科级)(兼); 孙其虎同志任刘畈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叶平平同志任刘畈乡党委委员、统战委员(试用期一年); 黄清同志任刘畈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试用期一年); 詹学胜同志改任刘畈乡四级主任科员; 章舸同志任天华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试用期一年); 陈良根同志任牛镇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试用期一年); 杜丽芳同志任汤泉乡党委副书记(正科级); 王强同志任新仓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李俊同志任徐桥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试用期一年); 王升阳同志任徐桥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试用期一年); 吴素娟同志任大石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朱亚兵同志任城西乡统战委员; 章保生同志任城西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朱云娟同志任城西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石必柱同志改任城西乡四级主任科员; 郝莹同志任县档案馆馆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 王中华同志改任县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 夏虹同志任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周小康同志改任县公安局二级警长; 吴贤丰同志任县商务局总经济师; 翟卫华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小池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龙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西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红兵同志改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詹诗琼同志任太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 刘继东同志任太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 周庆华同志任县委党校教研室主任; 赵国清同志任县委党校校务委员、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锐朋同志任县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陆常坤同志任县赵朴初文化公园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孙其虎同志北中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职务; 朱礼飞同志百里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职务; 吴素娟同志弥陀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职务; 詹学胜同志刘畈乡党委委员、统战委员职务; 章保生同志刘畈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职务; 朱云娟同志刘畈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职务; 郝莹同志汤泉乡党委书记职务; 尹程锦同志寺前镇党委委员(挂)职务; 吴小云同志新仓镇党委副书记(挂)职务; 夏虹同志大石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石必柱同志城西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职务; 朱亚兵同志城西乡宣传委员职务; 杜丽芳同志县档案馆馆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王中华同志县委讲师组组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职务; 鲁永红同志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周小康同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兼)职务; 吴杨松同志县商务局总经济师职务; 王龙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天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翟卫华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寺前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杨红兵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西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余结斌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刘锐朋同志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查先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赵国锋同志太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局长职务; 詹诗琼同志太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海霞同志县委党校教研室主任职务; 周庆华同志县委党校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贤丰同志县工商联副主席职务; 贾跃进同志县残联副理事长职务。 中共太湖县委组织部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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