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談(长江下游地区巫鬼佚事记录整理)
集贤南路之禁烟店楔子
月朗星稀,大街上看不到几个行人。
位于集贤南路的野妹是一家连锁的火锅店,已经开了十年有余。
谁都搞不清它屹立不倒的原因,它的服务态度全市最差,曾经还闹过锅底不换汤也不换药的丑闻,归根结底,是价格低廉成就了它。
我要说的故事就发生在这家店的厕所。
不管你信或不信,肮脏的地方总是鬼事多。厕所在店的二楼,分男女,也许经理是处女座的缘故,它总是所有房间里最干净的地方,不仅定时有人清理,每天还会点上檀香,庙里的那种,令人心旷神怡。
这天的午夜十二点,一切和往常没有不一样。有人从女厕走出来,却不是一个应该进去的人。她的手里拿着一根沾血的木棍,然后露出诡异的笑容,她张开嘴,牙齿被染成鲜红色。她来到洗手台,不停地擦拭木棍,洗好后放在一旁,开始反复用洗手液洗自己的手,一滩鲜红色的水顺着管道流下去,一瞬间便消失不见。
洗好后,她匆匆地朝厨房走去,不知从哪里找到了一把剔骨刀和绞肉机。
她警觉地望向四周,万籁俱寂,今夜的生意特别冷清。再进女厕前,她拿了除臭剂和芳香剂,在外面放了一块写着“修理中”的木牌,在门口。
她迅速钻进去,她知道时间不太够用,如果有喝醉的客人突然闯进来,那么手上的一切劳作就毫无意义了。
要快,和拳击一样,一定要快。这事必须得尽快处理,不能留下痕迹。这事太危险了。她不能让自己深陷危险之中。
她做得很干净,漂亮。她是一个有经验的人,有经验的人不会留下把柄。她迅速抽身出门,外面和之前一样安静,灯光灰暗,往四周瞧,没有半个人影。她瞧了瞧手表上显示的时间,满意地点点头。
此时,她闻到一股淡淡的烟味从女厕冒出来,而刚才里面分明只有自己而已。
她不情愿地捂住口鼻。她不喜欢烟。她壮着胆子靠近女厕门口,将芳香剂喷进去。很快烟味就消失了。
她很恨地想,这家店禁烟。
然而,烟却又升了起来,很浓,很浓…
野妹厕所闹鬼的事是胡聪聪跟我讲的。
因为过于诡异,接下来我想以他的视角为出发点详述整个过程。
胡聪聪是我上学时的死党,毕业后很久没联络,02年,鬼使神差地跑到野妹做起了传菜员。这份工作薪水微薄,我一直很好奇这么爱面子的一人为何好好的电脑不修,而跑去做毫无前途的服务行业。
后来,我才知道,那时候,他正在热恋中,不过,只是单相思。
他这个人就是有些伶不清,一旦喜欢上某人,就像个没头苍蝇一样,扎进去,然后飞蛾扑火。我有时候就教训他,动点脑子好不好,上帝给你脑袋不是来发热的,别每次都跟白羊座似的,不然大家都以为你从六院出来的。
第一个发现厕所异事的是一名女服务员,叫李苗情,是一个烟瘾很大的妇女。
胡聪聪跟我说,他喜欢的女孩叫江娟,烟零不长,正是这个妇女带坏了她,从一天几根,到接近一包。本来就有胃病的她,又多了咳嗽。
胡聪聪很烦李苗情,两人时常为不起眼的小事闹得不可开交,归根结底,他就是气她教会了江娟抽烟的毛病。
这天,胡聪聪和李苗情一样上夜班。他喜欢上夜班,因为江娟也上夜班。江娟最近心情特别不好,她最好的基友吴争头一天和经理闹了不愉快,第二天就莫名其妙失去了消息,一直都联系不上。
胡聪聪从远处偷偷望着,打心底替她难受。她在这家店做了一年多左右,本来结交了很多朋友,都陆陆续续地离开。胡聪聪看在眼里,她大概什么时候也会突然消失。没有朋友说话,谁还有心情去工作。
说回李苗情,这天夜里十二点的钟声刚响,她就愣头愣脑地走进了厕所,兜里揣着一包玉溪和打火机。这个时间,客人不多,正常人早就躺在被窝里睡大头觉。女厕的灯一直都是开着的,檀香也一如既往地带来宁静。
李苗情选择最里面的蹲位,边玩手机边抽烟,不到五分钟,里面已是烟雾缭绕,如坠云海。她一副享受的样子,吞云吐雾间还顺便发了微博。
这时,旁边的隔间传来声音:给我来一根。李苗情下意识地抽出一根,预备递过去,往缝隙处瞧,没有看见脚。
然后,她拍了拍隔间的木板,问道:“你人呢,还要不要?!”
对面又传来声音:“扔过来。”
李苗情努努嘴,不情愿地扔过去,不到五秒,就看到烟雾笼罩。李苗情心里踌躇,这人真奇怪,有打火机居然会没烟。
不到三分钟,对面又传来刚才的声音。
“我还想再来一根。”
于是,李苗情一脸不耐烦地又扔了过去。
蹲得太久,腿有些麻,李苗情起身抖了抖腿,隔间门不高,可以轻而易举地看到对面。李苗情发现自己刚递过去的烟一直躺在地上,而里面压根没有人。
李苗情暗自思衬,这人走得还真快,刚还问我要烟,给了不抽,浪费。她又蹲下来,手机QQ收到好多回复,她懒得一一回复,干脆隐身,刚准备打开暴风,对面又传来声音。
“再给我一根。”
李苗情一听就气不打一处来,刚才给你,你任它在地上自己不知跑哪去了,这才几分钟,又找我要,我前世欠你的。
她再次起身,预备对着隔间门内的人破口大骂,哪知什么人都没看到,只有一阵阵的烟从底部不断往上冒出,里面居然还夹杂着烟圈,一看就是老烟枪所为。
李苗情只是一愣,这人怎么跑这么快,刚才也没听到开门的声音啊。
“亲,我想再来一根。”
那声音确确实实是从隔间发出的,和之前的声音毫无二致。
李苗情呆住了,她亲眼看着声音从无人的隔间里出来,地上什么都没有,包括刚才递过去的烟。是人都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李苗情推开厕所隔板就往外冲,像一匹被放出动物园的野兽。她连打开其它隔间的门,看看里面有没有其他人在的勇气都没有。
女厕的大门哐当一声被她推开,然后,又迅速被关上。
李苗情离开后,同样的隔间又传来声音,伴随着叹息。
“小气,要你根烟而已。”
从这天起,野妹厕所闹鬼的事开始在内部流传开。
李苗情从此申请长期早班。
胡聪聪才不在乎是不是真的有鬼,李苗情不和自己一起上夜班再好不过,以免她又约江娟到厕所抽烟。他看过好几次,碍于自己和江娟没名没份,不好说三道四。
闹鬼的事很快就被打压下去。
经理小黑子训斥了大家的迷信思想,说这是个科学的时代,不可相信那些歪风邪气。
然后底下就有人偷笑,不相信,你每天非拽着我陪你一起上厕所。大家也并没有多轻信李苗情的一家之言,鬼这种东西虚无缥缈,还是得亲眼所见。
然而,大家还是心理上避免十二点后独自待在二楼,都一齐跑到楼下聊天。惟独胡聪聪一个人待在楼上,因为晚上就他一个人传菜,配菜的阿姨身体不舒服,请了一个礼拜的假,这意味着,他还必须自己配菜。
胡聪聪我是了若指掌的,他胆量比女生好不到哪去。我想,倘若江娟不上夜班,他也不会。谁道只有酒能壮胆,爱情其实也可以。配菜间离女厕很近,拐个弯就到了。
胡聪聪下意识地将里面所有能开的灯都打开,可惜只有六十瓦的日光灯早已年久失修,连飞蛾都闲它太暗,懒得玩扑火的游戏。房间看起来依然昏暗无光。胡聪聪心不在焉地坐在传菜口,不时注视着四周的动静。一切似乎和以往一样,偶尔会有三五成群的客人上楼来如厕,打打闹闹,万幸,今天还没有人吐一地。
胡聪聪觉得这些客人都是傻逼,只有生活不充实、而且没有目标的人才会胡吃海塞,饱食终日。
今晚生意出奇地好,不到十点,下面都快坐满了。胡聪聪楼上楼下地跑,汗如雨下。上楼时,他总是略带笑意,因为见到了江娟,下楼时,他仍然带着笑意,因为又能见到江娟。这是一份双重的喜悦。人来得快,走得更快,不到十二点,已经杳无踪迹。楼下再次陷入冷清。配菜间的空调温度适中,胡聪聪竟有了困意。他手上拿着一本书,《死亡的渴望》,这本书曾借给江娟看,她很喜欢。他做了一个梦,梦里江娟和她牵着手,一起走在夕阳里。
钟声敲响到十二点整,有人走了上来。
不是别人,正是江娟。她个头不高,总是穿着高跟鞋。此刻,她穿的是店里的制服,一套天蓝色的亚麻布制的衣服。
这套制服也经常出现在胡聪聪的梦里。她有一些微胖,看起来比较圆润,胸部也很丰满,这或许和她怀过几次孕有关。江娟的人际关系比较复杂,我想,胡聪聪之所以能全盘接受想必也是深爱。
听到这熟悉的脚步声,胡聪聪下意识地醒过来。他盯着那双熟悉的小腿从他面前渐渐远去。胡聪聪很奇怪,江娟居然没有结伴就独自一个人去厕所,后来他想通了,平常都是和李苗情一起,如今她不在,身边也没有特别知心的朋友,宁缺毋滥,即便有闹鬼的传闻,也不能老憋着。
况且,已经养成了去厕所抽烟的习惯。胡聪聪想到江娟再次吞云吐雾的样子就心疼。男人抽烟大都因为常年以来的习惯,或耳濡目染,为了交际,女人又是为何,胡聪聪怎么都想不明白。
突然,机器响起滋滋的声音,来了一趟生意,胡聪聪慌忙起身配菜,还好分量不多,三两下就配好。端下去以后发现就那么一桌,其他人都围在一旁聊天,见他来了也不帮忙,甚至有人已经进入梦乡,口水流了一桌。胡聪聪再次往收银台看,江娟不在,刚才又是谁打的单子。
江娟是收银员。大概又是哪个服务员代打的吧。胡聪聪一摇三晃拿着托盘上楼,经过楼梯旁的玻璃,看着镜中的自己,凭这长相,如何能讨女孩欢心,女人都是肤浅的。
回来后,胡聪聪尿意袭来,未免落得断子绝孙的下场,他壮着胆子朝厕所方向走去。
走得越近,心悸越明显。他下意识地抬头看女厕,江娟还没有出来。
忽然,门缝里飘过一阵不明来历的烟。胡聪聪想,她今晚烟瘾真大,少说也抽了近十根。他走进男厕,檀香扑鼻而来。方便之后,他在洗手池洗了洗手,然后用烘干机烘干。
女厕的门依然关着,罗欢欢还没有出来。胡聪聪惊异地发现,门缝里一团一团可疑的烟仍然不断地往外冒。她还在抽啊。
对讲机里传来江娟催菜的声音。
里面不是江娟,却又是谁?!
大概是下面的客人吧。胡聪聪直接从配菜口钻进去,提着加菜就下去了。江娟正襟危坐,在吧台玩手机,其他人还和之前一样,聊得热火朝天,这大半夜,正是易困的时候,她们居然还那么有精神。
有人呼唤胡聪聪也一起加入,他摆摆手,上了楼。楼上冷清异常,楼道灯光昏暗,且只开了通往厕所的两盏灯。店里规定九点半以后,多余的灯都必须关掉。
回到楼上,胡聪聪寻思着好好睡一觉,配菜间没地方躺,于是,胡聪聪索性跑到外面的过道处的半圆桌的躺椅上,这是他经常躺的位置,离传菜口近,能第一时间听到机器,也能听到对讲机催菜的声音。
不到五分钟,他就进入了梦乡。梦里全是江娟。他的嘴角流出口水,呼噜声不大,但是很有节奏感。
然后,他感觉耳朵奇痒,很像有人对着哈气。他脑袋开始往两边晃,一个声音幽幽地传来,仿佛来自地狱。
“笨笨,给我一根烟”。笨笨是胡聪聪的别名,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
胡聪聪下意识地想回答,我不抽烟的,可是,嘴巴却张不开,对方的声音太模糊,根本听不清楚。好在他是听周杰伦的歌长大,很快他就掌握到了对方说话的技巧。好像是一名女子的声音。
他想起身,却仿佛被上千斤的物体压住,胸口闷闷地。那个东西似乎想占有自己的身体,胡聪聪听张荷花说过,这叫鬼压床。
那个声音重复地传来,仿佛早已寄生在他的耳膜。
“笨笨,给我一根烟。”
胡聪聪一头大汗从睡梦中挣扎出来,眼睛因为汗水被暂时遮住,视线很模糊。
他拭去脸上的汗液,想搜寻异常现象,却什么都没看到。四周和睡前并无二致,依然安静地很诡异。
他站起身,朝灯光最亮的洗手池走去,他不敢抬头,一个猛子扎进去,水沾湿了他的头发,他甩了甩,然后又拿清水洗了自己的眼睛。总是冷静下来了。
好奇心作祟,他不自觉地朝女厕的缝隙看去,并没有不明来历的烟雾,只有檀香扑鼻而来。果然是自己想多了。
经过配菜口的玻璃前,他下意识地理了理凌乱的头发,却发现镜子中的自己动作和他做的居然方向一致。
这怎么可能,等他抬起头,用眼角余光去捕捉时,又什么都没有。一切都很正常。
那么,刚才是怎么回事?是没睡醒看花了眼,还是真的撞邪了。胡聪聪这么一想,更害怕了。
他蹑手蹑脚地往楼下走,根本不敢看镜子,笔直往下冲,直到眼睛捕捉到光亮,耳朵听到笑声。
江娟一个人待在吧台,其他人大概说累了,都集中在最前面的一桌,年纪大的打毛线,轻的就自顾自玩手机,互相都不搭理。一桌客人都没有。
胡聪聪是喜欢安静的人,此时看到一大堆人却感觉宽慰多了。
他不敢告诉他们,自己是害怕一个人待在楼上才下楼,于是编了借口,说上面的空调不顶事,还是下来比较舒服。
大家看胡聪聪脸色不好,都劝他睡会儿,有菜他们会帮忙传。
胡聪聪也不推辞,然而怎么都睡不安稳。他不由想起几天前张荷花说自己遇上鬼打墙的事。那时候,两人还是面对面。
当时的胡聪聪信誓旦旦地说,你那是封建迷信思想,这世上根本没有鬼。
这下,自己被打脸,以后遇到张荷花该怎么说好呢?!
胡聪聪还依稀能回忆起张荷花说鬼事的过程。张荷花披散着头发,居然和鬼也撞衫,一袭白衣长裙,加上弱不禁风的身体,分明是聂小倩的现实版本。
而坐在他对面的胡聪聪则是油头粉面,活活一弥勒转世。说他长相丑,已经是赞美了。
继续说张荷花。她浑身颤栗,不知是为了配合回忆还是心有余悸。
“我昨天上早班,晚上九点多回女生宿舍,当时天黑得特别早,而宿舍那条路又是伸手不见五指,周围连个该死的路灯都舍不得安一个。打手机给潘磊,那孙子不知在哪鬼混,就是不接。然后我打开了手机照明,寻着记忆找那条每天都走的小巷。我记得应该不会走错,毕竟走了一年多,花花草草都很熟悉了,每个方向有什么标志性建筑都记得,可是我越走越觉得不对劲,感觉离目标越来越远。”
“有没有阴风吹来?”
张荷花没听出他的讽刺,继续说。
“那倒没有,偶尔会刮一点风,夏天嘛。等我发现走到岔路上时,转过身想走回去,可是那条路好像没有尽头,怎么走都出不去,跟迷宫似的。我越想越着急,越着急越害怕,然后我听到后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来得特别快。我下意识地往前跑,幸亏没有穿高跟鞋,很快就跑到一片路灯下。惊魂未定,我忽然闻到自己身上有一阵奇特的烟味,当时也没想太多,以为是在店里染上的,现在想想,也许是那个鬼边叼着烟边追我造成的。”
“鬼也抽烟,谁信呐?!”
“你有没见过真鬼,怎么知道它们不抽。烟鬼死了自然更要抽。”
张荷花的解释,胡聪聪显然很不屑。在这个现代科技文明为主导的时代,已经鲜有科学解释不了的事情。讲鬼事吓唬胆小的女生是男生最擅长的事,看着心仪的女生吓得花容失色,别提有多爽。
这里并非暗示胡聪聪对张荷花有什么想法,吓唬女生似乎早已成为男生的本能。
胡聪聪见张荷花越说越鬼,本能地想添油加醋一番。
“你见过它的真容吗?”
“呼吸听着很熟悉,好像是认识的人。而且还是个女的。”
“你不问问她干嘛追你?”
“说啥子胡话,跑都来不及。可是我觉得,她好像是要告诉我什么事,我没注意听。心脏砰砰砰地跳。”
胡聪聪故意装出一副正经地样子。
“要我说,荷花,你是被小人下咒了。我奶奶死的时候跟我讲过,她小时候听村里人讲,有一种邪术,只要拿了你的头发和用过的物品,在纸上画上你的肖像,或者照片就更好了,摆在案头,每天三炷香,连续七天,然后再念一段咒语,就可以控制你的身体。我劝你呀,最好到迎江寺拜拜菩萨,或找个道士驱驱。说真的,不骗你。”
“笨笨,我前几天还看到你奶奶在买油条,这么快就死啦。”张荷花白了胡聪聪一眼。
“不好意思,那就是我外婆跟我讲滴,哈哈。”
胡聪聪憋了一整个大西洋的尿,可是死活不敢上楼。旁边一个女同事拉他过去,说自己想看恐怖片,一个人害怕。
胡聪聪有苦说不出,脸上仍然一副慈眉善目的表情。女同事叫王情,胡聪聪记得她要看的是一部重口味电影,叫《短柄斧》,刚看到一半,王情已经卷缩着身子,胡聪聪以为她不会再想看了,孰料,王情睁开眼睛,说,妈蛋,一点都不恐怖嘛。
吧台离胡聪聪很近,罗欢欢在一旁提醒道,笨笨,上菜,没看到来一桌了。
胡聪聪抬起头,还真来了一桌,坐在19号,五个男的,两个女的,一看便知是此地的地痞。
胡聪聪特看不起这类人,几乎每次都会在菜里动点手脚,不是分量放少点结束,就是在地上踩踩。这是所有国内餐馆服务员之间公开的秘密。
不过,这和到商场捏方便面可不一样。
被这一叫,胡聪聪不知该庆幸还是不幸。他蹑手蹑脚地上楼,也不敢看玻璃,蒙头往上冲。
总之,配快点,然后只要一直在下面待到下班就好了。这时,他感觉自己就要爆了。
于是,他什么都不管了,劲直冲向男厕。鬼虽可怕,尿裤子更可怕。走出厕所以后,胡聪聪也来不及洗手,立刻到配菜间,拿起单子一看,菜品倒是挺丰富。不费太多工夫,胡聪聪就已经配了大半。
此刻,他突然看到眼前冒出一只风华正茂的帅老鼠,嘴里还叼着像是火腿肠的东西,火腿肠上还不断地往下滴着什么。胡聪聪拿起一个托盘就是一击,可怜那老鼠就这样一命归西。
他在手上套着好几层方便袋,想把它丢进垃圾桶,却无意中注意到,那个东西在滴的不是水,而是黏稠的人血,死老鼠嘴里叼着的也不是火腿肠,而是人的指头,准确地说是中指。
胡聪聪已经吓得无法思考。指头很细,还有指甲油,很显然是一个女子的。颜色有些黯淡,此人估计已经死了好多天。可是,配菜间闲人免进,而且面积不大,根本没有可以藏尸的地方。老鼠又是从哪里叼来的。再看这中指,应该是被刀整齐地剁下来,这样就说明,死者是死后才被分尸。她应该是店里的人。
她到底是谁?!
胡聪聪本能地想跑,可是两腿却按照恐怖小说里的规则,无法动弹。
虽然,他没有兴趣追根溯源,也不在乎死的是什么人,但是身为恐怖小说里的人物,他不得不四处寻找线索,最终在一个大冰柜前停下。
这冰柜被誉为本店镇店之宝,是生意兴隆的原因,没有之一。火锅这东西,每个火锅店的配料都千篇一律,厨师基本可有可无,因为能挽留回头客的只有称之为老汤的东西。
据闻,四川的火锅,老汤乃是几十年泔水酝酿而成,取其精华中的精华。
胡聪聪有一次向小黑子打听本店老汤的秘诀,被瞬间黑脸。这个秘密,他早就想解开了。
打开冰柜的一刹那,他就已经后悔了。
里面像电影里变态科学家的珍藏,全是瓶瓶罐罐,浸泡着各类人体器官。他嘭地关上了冰柜门,注意力转到每天夜里都在后堂大锅里熬制的老汤,虚汗从额头大颗大颗地往下落。
他小心翼翼地掀开锅盖,人手和人脚被沸腾的开水冲上来,面上还漂浮着几根煮得稀烂的肠子。我的七舅姥爷啊!
胡聪聪差不多是用冲的节奏往外跑,连鞋掉了都没捡。正常人应该都不会捡吧。
胡聪聪记得,在《理发师陶德》里看过类似的剧情。
刚闪过这个念头,作者大大就发话了,敢造老子的谣,说俺抄袭是不咧,还想被鬼吓不?
然后,胡聪聪突然什么都没想,直接往楼下冲,顾不上旁人异样的眼光,大声尖叫道:“江娟,快报警。别问为什么,店里闹鬼。”
服务员处于一片惊慌中,几个小年轻刚准备催菜,锅还没烧热,人已经做鸟兽散。
王情上前询问怎么回事,胡聪聪一五一十地把看到的一切告诉了她们。虽然大都不信,又不敢上楼确认。江娟什么都没说,抓起手机就打给了110。
这时,另一名服务员王欢突然神情凝重地说。
“我们每个夜班吃的夜宵不也是用这种老汤。”
警方当晚就抓获了罪魁祸首小黑子,那时候已经是夜里四点多钟,他躲在情妇余彩莲的闺房。
他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检方将会以一级谋杀起诉他,不出意外,肯定是死刑。
搜查后堂的结果,令人瞠目结舌。除了找到冰柜里的人体器官,也找到了被肢解后的部分,就藏在天花板后的暗格。
警方历经大面积搜寻,最后在男厕和女厕的天花板都找到了尸体的残骸,胡聪聪想,老鼠大概是顺着天花板找到的手指。
当讯问小黑子这么做的理由时,他一派轻松地说,现在安庆的餐饮业太不景气,我也是没办法,才出此下策。
然后公安局长气不打一处来,上前就是两拳,没人阻拦。大家也都明白是怎么回事。局长长年累月在野妹胡吃海喝,吃火锅从没给过钱,这次知道真相,胃都快呕出来了。小黑子不甘示弱,一脚踢在局长的睾丸上,怒骂道,要不是你们这帮孙子赶尽杀绝,老子至于这么做。想当年,黑爷我也是个正经商人,都他妈被你们带坏了。
从制服上看,死者皆是店里的工作人员。既有前堂的服务员,也有后堂的配菜阿姨。不出意外,也找到了江娟的死党吴争的遗骸,虽然支离破碎,也还是能从指甲等特征分辨出来。那根断掉的手指,应该也是她的。
胡聪聪此时才敢思考,跟踪张荷花的那只鬼应该是吴争,吴争生前也是酷爱抽烟的,她想告诉张荷花关于店里的秘密。
那么,吓唬我的也是她不差,她知道我的别名。
可是,有一件事看起来就不太合逻辑了,又不是只有她一个人死,为什么只有她一只鬼,她和其他死去的人有什么不一样,若说冤枉,变成厉鬼,大家也应该一视同仁啊。
胡聪聪越想越不明白。
江娟昏倒了。
胡聪聪赶紧打了出租车,连夜赶往市立医院,石化医院虽然近,但医生大都不负责任。
看来,她一时无法接受吴争已死的事实。排队,挂号,输液,找病房,等床位,足足花了两个小时。
市立医院也好不到哪去。直到第二天早上,罗欢欢才醒过来,醒来就是一把鼻涕一把泪。
胡聪聪安慰江娟睡下后,接到同事打来的电话,让他晚一点到派出所录口供,顺便到野妹收拾一下自己的细软。恐怕以后这里会变成恐怖爱好者喜欢的鬼屋了。
封条贴满了野妹的里里外外。
警方不允许闲杂人等进去,幸而王情看到了他,把他带到一旁。胡聪聪望着一片狼藉的火锅店,感慨万千。
王情的物品刚打包好,大包小包地,胡聪聪第一次发现,她差不多是把整个家都搬过去了。
没说太多话,也没话可说。大家相对无言。
不比黑夜,白天的野妹已经没有那么瘆人。
胡聪聪可以慢悠悠地去往更衣室,他的私人物品不多,一两件随身衣物和一个iPod,外加一本《死亡的渴望》。
去更衣室必须经过厕所,如果放在晚上,胡聪聪宁可不要那些东西。
白天,他的胆子要大一些,虽然这件恐怖的事件就发生在几个小时之前,但好似已经时过境迁。
刚好想上厕所,于是,他走进已经破烂不堪的男厕,不到一分钟就解决了。
毕竟这地方也发现了尸体,怎么想都不吉利。他希望早些离开。刚踏出门,却见对面女厕冒出了熟悉的烟。
胡聪聪心里叫,靠,还来!好在已经知道女鬼的身份,毕竟是熟人,应该不会害自己。胡聪聪大着胆子问:“吴争,是你吗?”
然后,女鬼的形象出现在洗手池的玻璃上。
胡聪聪暗自拍了拍胸口,寻思着怎么女人总是神不知鬼不觉地。
吴争和生前区别不大,只是头发越来越长。胡聪聪望着她空洞的眼神,不知说什么好。
他和吴争接触比较少,更多是因为她和是死党,两人又是烟友,胡聪聪得以对她有些了解。
“笨笨,上厕所呢?!”
“白天你也出来啊,这不科学。”
“一般是晚上出来,这不代表白天就不在。我看你以后也不会回来了,情急之下想和你聊聊。”
胡聪聪一下就愣了,和吴争可以说素无来往,今天她竟然大白天就出现,只为和我聊聊。
这什么情况?
平素和活人都甚少交际,况一只厉鬼。他结结巴巴地不知说什么。
吴争大约也看出尴尬之处,清了清喉咙。
“不是什么让你为难的事。我知道,如今大家阴阳两隔,确实有代沟。我想劳烦你一件事,是我现在这幅躯体做不到的。”
胡聪聪又想起了看过的香港鬼片,“咦”了一声,突然恍然。
“凶手莫非另有其人,你要我为你报仇。事先说明,我只是个普通人。”
吴争并没有回答,沉默半晌后,她叹了口气。
“笨笨,我之所以不走是有原因的。我有一口怨气在胸口,出不来。你我是不同的人,不会明白。放心,我不会让你做不情愿的事。我生前的记忆早已所剩无几,惟一记得的却是死之前没抽完的那半根烟。我一边抽一边望着墙,然后迷迷糊糊就晕过去,再也没有醒来。”
“烟被人动手脚了。我们都知道是小黑子嘛。”
“小黑子,哈哈,”吴争不置可否地看着胡聪聪,道,“你认为他一个人可以完成所有的事吗?”
“他有帮凶,”胡聪聪急忙发问,“你知道是谁,对不对?”
“我什么都不知道,”吴争面无表情地说,“我找你也不是复仇之类老掉牙的剧情。”
“那你到底需要我为你做什么?”胡聪聪一脸懵逼。
“笨笨,我不需要你做过分的事,”然后,吴争幽幽地说,“我只想要一根烟。”
帷幕
野妹的窗外树影婆娑,加上又是一个夜里的午夜十二点,理所当然地阴森可怖。
事件发生的第五天,胡聪聪接到罗欢欢的手机短信,因为在医院里住,私人物品忘了拿,警察又不允许闲杂人等进入,如果只是一般的细软倒也罢了,但江娟过世母亲的守护符还在里面,不论付出多少代价,她也想拿回来。她醒来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胡聪聪。
胡聪聪这辈子最不想走进的地方,却是他通往江娟心中的必经之路。他权衡利弊,最终还是答应了。
江娟在野妹门口等他,他在家努力梳妆打扮一番,仍然不能见人。
见到一脸萎靡的江娟,他的心也跟着难过起来。他不想说些无用的安慰话,打着手电,像个真男人那样,走在最前面。
江娟尾随着他,两人看上去默契十足。
胡聪聪梦寐以求地就是能和江娟手牵手,然后一起走到礼堂。
这样诡异的夜晚,虽然他心里乐开了花,脸上还是紧绷着,没有表情。他想着以后可以和江娟开花结果,不由得扑哧一笑。
江娟在后面问他笑什么,他摆摆手,继续往前走。路不远,很快就来到厕所,突然,灯亮了,吓了胡聪聪一跳,而紧随其后的江娟手里却多了一把剔骨刀,正要往胡聪聪脖颈处砍去,她张开嘴,嘴里全是红色,眼神空洞,青筋毕露。
这时,吴争又出现在了洗手池前的玻璃里,头发还是那么长而密。
“我说的没错吧,笨笨,不管你爱一个人,只要她得知你会威胁到她的利益,她就会不择手段铲除你。永远不要轻信女人的话。江娟,我哪里对不起你,你杀了我不说,连笨笨也不放过。”
“吴争,你们都知道我想戒烟,却一直在我旁边鼓励我吸烟,这也算朋友?!”
“所以,你和小黑子狼狈为奸?”
“废话就不用多说了,你以为变成鬼就可以对付我,我们家可是三辈的驱魔世家,”然后,江娟从口袋里掏出半根烟和一个打火机,“想必做了鬼的你也知道,你的存在是因为心愿未了,而今这半根烟就在这,只要我点完它,你不想走都不行。”
吴争只好对着胡聪聪做出无可奈何的表情。
“笨笨,我只能帮你到这了。她说的没错,烟点完的时候就是我投胎的时候。”
胡聪聪一脸悲鸣,绝望地望着江娟残忍的目光。
这故事大概是真的。
此刻,胡聪聪就出现在我洗脸的浴室玻璃里,头发披散着,应该是很久没剃过了。
他是几个礼拜之前死的,警察并没有发现,谁都不会想到刚发现一群尸体之后,同一个地点会再多出一具。
他告诉我,他死之后第一个想起的不是罗欢欢,而是我。我知道,每个心愿未了的鬼都没办法投胎,而它们第一件事就是寻找能帮它们完成愿望的人。
而我,正是胡聪聪选中的那个人。
不为别的,这种事自从我小学三年级莫名其妙能看到鬼以后就经常发生。
这事,胡聪聪大概也是知晓的。我遇到过很多类似的鬼,它们经历过许多残酷且离奇的事,无人倾诉。
而我就是替它们代笔、做记录的那个人。你们信或不信,故事我都会往下讲。
我叫李宁,我能看见鬼,鬼也能看见我。
有一天,你奔赴黄泉之前,心愿未了,也许会很想认识我。
我愿意成为你的朋友,当然,是在去阴间之前。
西门之便民桥
“长夜漫漫,我给大家讲个故事。”
“你要是让我们睡着,一会儿剥了皮,做人皮灯笼。”
“故事叫《鬼桥》。”
“你要是让我们睡不着,一会儿剥了皮,照样做人皮灯笼。”
——
月字街东段和大新桥街之间有一条幽静狭长的古巷,古巷中段过去有座石板桥,叫便民桥。现在早已不复存在了。
他是一名国军军官,抗日英雄,一个礼拜前,刚暗杀了二十八名鬼子,逃跑时,被汉奸出卖,驻地军官是个残忍的侩子手,他并没有立刻处死他,而是无所不用其极地折磨他,不让他死。
一个礼拜后,日军把他带到了断头台。台上就他一个人,被铁锁牢牢地钉在木桩上,下台前还用麻绳牢牢缚住他的脖颈,他绝望地睁开无神的双眼,流着泪,但喊不出声,他的舌头早就被割掉了,望着台下站成一排的村民,加起来超过五十,妇孺老幼,甚至还有孕妇和婴儿。
更可怕的是,其中几个是他朝思暮想的家人。他完婚不到两年的太太和刚满五个月大的女儿,他的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堂兄弟,还有他的启蒙老师。
他用仇恨的眼神扫视着日军和出卖他的汉奸,汉奸是他的同学兼战友。
五十多个村民站成一排,浑身被五花大绑,身后还站着一名鬼子。日军军官抄起武士刀,一刀,两刀,三刀向他们的脖颈砍去,仿佛不是在屠杀一个生命,而是在有节奏地切生鱼片。
战争年代,人不如畜。场内遍地哀嚎,场外还站着几百个被持枪鬼子包围的军民,围观着整个屠杀过程。他们都不约而同地露出害怕、恐惧和不安,年纪稍大的要么哭着求情,要么已声嘶力竭,昏死过去。
眼睁睁看着一个个同胞和亲人死在面前,想闭上眼又被鬼子强行打开。他眼哐充了血,血丝遍布,但仍然看得很清楚。他拼命挣扎,最后只能无声地呐喊,“啊啊啊”地叫着,仿佛呕出灵魂。他杀一个,他喊一声,他又杀一个,他又喊一声,杀到最后,只剩下他太太和女儿。女儿在哭泣。
日军军官面对他的方向,收起了武士刀,还冲他略含深意地笑了笑。地上全是血泊,而军官的手上也全是各种粘稠的血液,但没有任何擦拭的意思。他预感到有更不好的事将发生。果不其然,这军官抱起孩子,挽到怀里,还假模假式地逗她玩,摸她的鼻尖,搔她的痒,突然,他一冷脸,面目狰狞,直直地将孩子扔向十来米外的墙上,婴儿不再哭泣,连脑浆都摔出来了。
日军军官对着天狂放地大笑不止。他的整张脸都拧在一块儿,愤怒使他看上去像地狱里的罗刹。鼻孔里不断冒着热气,牙齿咯咯作响。军官把刀放到一旁,冷笑一声,抓起他的太太,在血浆涂地的泥巴地里奸杀了她。
他来不及再悲伤一分钟,就被突如其来的机枪打成了筛子。他死后,为示众,本打算吊在城楼,但汉奸献策,附近的地标性建筑是桥,而交通疏纽是城内最大的桥,几乎所有进城、离城的人都可以看见,最后,他就被剥得一丝不挂,倒吊在石桥上,从这一头可以穿过他的身体看到另一头。
第七日。深夜,日军驻地上空被一团黑云笼罩,不一会儿,就下起了黑雨,第二天,军民一觉醒来,发现城内死一般的寂静,尸气弥漫。一个鬼子也没看到。
最后,军民震惊地发现,吊死国军军官的石桥下遍布鬼子的尸体,不能叫尸体,而是尸山,绵延数千米。鬼子身上都没有伤口,但临时前都是惊怖的表情。他们都是被吓死的。
而最大的发现还不止如此,桥上被倒吊着的并不是国军军官,而是日军军官。七窍流血。
惊魂甫定,又接到军民奔走相告,说七天前被扔在乱葬岗的五十多具尸体一夜之间消失不见,弃尸地发现数不清的脚印,有人沿着脚印,找到了日军驻地,又发现了回返的脚印,脚印比以往更深,仿佛肩上扛着重物,就这么一直跟着足迹走,竟来到了石桥下。
大家你看我,我看你,既有惊喜,又有恐惧。是他们吓死了鬼子,然后背着他们来到了桥下。可是,他们又去了哪?
如果处理尸山,军民们丝毫不犹豫,从驻地里偷了上百桶汽油,哪有鬼子浇到哪,都是魔鬼,不配安坟修墓。随它烧。那天,风很大,火势蔓延得很快,但近千具尸体还是足足烧了半来月。
此地不宜久留,剩下近万名军民打算连夜迁往延安,再不走,支援的日军就要来了。
出城前,有人发现桥下不知何时多了一大片坟堆,不自觉地抬头看,国军军官的裸尸和昨天一样,好好地倒吊着,舌根都没有,竟作出吐舌的动作。
和死前的表情完全不一样,他看上去走得很安详。
胆大的走上前,挖出坟堆里的尸体查看,竟全是那些消失的尸体。他们的鞋底都是泥巴,指甲缝里也是。
只有一个解释,这些坟堆是他们自己挖的。
自掘坟墓。 西门之烧饼铺子
一七年八九月份我一直处于待业状态。百无聊赖之际,在家没事就看《金星秀》,剃了光头,体重也是蹭蹭往上涨。
前女友Z婚后加了两次我QQ,又把我删了,九月七号上午10:51,她又把我加了,此事暂且不表。
这段时间是我的空窗期,以前认识的一熟人来找我帮忙。大家喊他王大师,真名王林,其实就是个江湖骗子,如果不是在中国,早被人打死了。
他见识过我的本事,知道我是真材实料,但不显山不露水,只想一个人逍遥自在。他的最终目的是拉我入伙,做他的替身,钱对半分,我没同意,几年来他老缠着我。
这不,他又来了,跟我说,他有一单生意,特好赚,我就说,那么好赚你怎么不自己来,钱你一个人独吞,多自在。这王八蛋说,你看你一个三十不到,还没娶媳妇的大好青年不能老待在家坐吃山空,以后还要娶媳妇,别忘了,前女友是为什么离开你?
他说到我的痛处,我前女友白羊座的,暴脾气、贱骨头,动不动就跟我闹分手,人也特别花心、虚荣,后来跟我因为养狗的事分了,没几个月就传出她订婚又结婚的消息,一想起这事,我就愁肠百结,恨不得天天扎小人。
还别说,这激将法挺实用,我也确实在为钱烦恼,以前积蓄本来就不多,现在没了工作更是捉襟见肘。
废话不多说,王林接的这趟活其实也特简单。
这男人叫方特,五年前在安庆西门开了一家烧饼铺子,准确的地点是在玉虹门,也就是玉虹街和玉琳路口的交界处。
路口卖东西,生意没有不好的。卖了好多年,一直相安无事,生意蒸蒸日上,他也早早买了老婆,生了娃。
可就在前几天,准确地说九月五号,回家数钱的时候发现了一件怪事,他数啊数,发现数目不对,又数了好几遍,还是少了。
老方也是一根筋,怀疑他老婆拿了没说,把老婆叫过去训话,结果被老婆一通数落,晚上睡觉都只能睡地上。
这事很快就被他忘了。
又过了两天,这事又发生了,这次,他留心了一下,终于发现钱箱里钱少了但多出一点纸灰,他记得自己把钱箱擦得很干净。
钱数不多,毛把钱,只是事情太过诡异,弄得他心神不宁。老婆讽刺他,是不是自己给了哪个野女人、小骚蹄子,自己都给忘了。
这件事给他另一个教训,别怀疑女人,是她做的还好办,不是的话,下半辈子没得好日子过。
这回,他更细心了,收一回钱检查一次,傍晚之前,他一共收了几十回,都没有发现纸灰和少钱。
这天是九月十号教师节,已经是傍晚时分,一对母子走过来,这个妇女看上去还很年轻,身材窈窕,个性也很好,就是不怎么说话,孩子也颇可爱,不闹,一直往妈妈身后躲。
老方记得她们,看她们衣着朴素,一个女人带着孩子也很辛苦,想给她免单,但每次都被她礼貌地拒绝。
“算我请你的,”老方执著道,“大家都是熟人,别见外。”
“真的不用,这点钱我们还是有的,”她说,“我买了,至少还有尊严,拿了就是乞讨。可我有手有脚,不是乞丐。”
话说到这份上,老方的脸显得颇为尴尬。
他收过她的钱,两个硬币,以前他放钱从来不看,可是这回,他看了一眼,钱放进去的一瞬间化为了纸灰,把他嗬一纵,妈呀,邪了门了,这女人是刘谦扮的,在搞街头魔术吧。
这事纠缠了一晚上,噩梦做得满头大汗,被他老婆踹下床,抱着枕头在沙发上将就了一夜,第二天醒来还心有余悸。
又过了一个礼拜,仍然是傍晚,妇女又带着孩子来了。这回,他定了定神,开始边打饼边和她攀谈。
“看你年纪轻轻,男人到哪去了,每次都是你带孩子?”
“那个死鬼啊,一天到晚打麻将,赢了喝酒,输了也喝酒,喝完就打我们,拿我们当出气筒,可别说了,做女人呐,生不如死咧。”
“哦,那你男人叫什么?”
“李一,”妇女继续说,“大哥,你问这些做什么?”
“就是随便问问。”
过了好多天,这对母子都没有来,老方也逐渐淡忘。有一回和附近邻居打麻将,邻居李大仁说到一件怪事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说,你们有没有听说,那个酒鬼李一死了。
老方一听到名字有了兴趣,让他接着说下去。
于是,他又说,他死得特别离奇,大家纷纷问怎么离奇,他说,大家都知道他爱喝酒,对不对,警方也说他是醉酒后淹死的,但离奇的地方就在,他死的地方压根就没水,警方也说不是死后抛尸,那里就是第一案发现场,有很多人作证。他死的时候,脸上,身上都是水,可是附近监控根本没拍到他去过有水的地方,但他的肚子撑得特别大,据说里面都是水,就好像有人拿消防水管往他肚子里灌。
“你怎么看?”老方按耐不住地发问。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过鬼胎?”
“你的意思是,他怀了鬼胎?”
“是他老婆做的,”李大仁继续,越说越带劲,“我记得他老婆两年前难产而死,死后孩子就在她肚子里,一直没拿出来。”
老方一听,三魂七魄都丢了一半,支支吾吾不知道该说什么,打麻将一直放冲,被同伴骂也不说话。
第二天,那对母女竟又来了,老方按耐住心中的犹疑和害怕,一心打饼,只不过他给自己点上了黄烟,边抽边打。
“老久没来啦,妹子。”
“有点事,耽搁了。”
“事办好啦?”
“嗯,办好了,大哥。”
这时,老方的黄烟有一个火星子没控制好飘到了孩子手上,小孩立刻大叫,妇女见状忙来安慰,结果来了一阵风,被风带走。
我听到这,遂问王林,后来呢?
“老方把警察找了去,非要开棺验尸,最后发现女尸竟然还没腐烂,和生前一样,只不过她肚子也不涨了,旁边躺着一个小男孩,和老方看到的一模一样。”
“既然事情都解决了,干什么找你?”
“老方不放心呐,怕那对母女还会来,就找我替他做法事,看有什么办法让那对母子再也不来打搅他。”
“这简单,”我顿了顿,“告诉你也行,说,收了多少钱?”
“两万块,给你一万,够仗义吧?”
我知道他肯定有所隐瞒,但一万块也是钱。
“把棺材移位,面北朝南,她大仇得报,应该不会再留恋人间。”
“你确定?”他还将信将疑。
“刚才她是这么跟我说的。”
“好,我信你。”
“我不骗人的。”我信誓旦旦地说。
其实,那女人我压根就没来找过我。 西门之武斗
忘了是哪一年,那时我还是孩子,住在黄土坑,一家叫精武旅社的楼上。旅社老板的爹老大年纪,而且只有一只手,每次我下楼,他都会招呼我。
有一次我下楼踢球,球滚到了楼下,大爷一只手接住了,我走上前,他递给我一根棒棒糖,我没接,他又给我一根冰棒,我只得接了。
等我满头大汗地回来,他还在那里坐着,为表感激,我觉得有义务陪他坐会儿,于是,我走上前,也坐了下来。
他转过头,看看我,满脸慈祥。我平常话本来就不多,一时也找不到话题,只好弱弱地问,“你家以前住哪?”
“孝肃路,锡麟街一块。”
“到江边啦,好远。”
我口袋里露出一把玩具枪。
“你也玩枪啊,其实,爷爷我玩过真的,那还是67年武斗那会儿,几十年过去了,现在还心有余悸。”
“爷爷,武斗是什么?”
“武斗啊,你爷爷奶奶应该有印象,那是文革第二年的时候,全国造反派分成了两派,死了好多人,以安徽举例,安庆闹得最凶,当时我们夺了部队的武器,双方在孝肃路一带发生了械斗,血流成河。”
我没有被吓着,任大爷接着说。
“当时什么样啊?”
“那是春夏之交的时候,我们以孝肃路为界,他们占路南,我们占路北,他们上民房,我们就占路边放沙包,搞得像打仗一样,其实归根结底就是流氓打架。”
“你们用什么武器,炸弹?”
“没那么高级,就是步枪、手qiang,还有两挺机枪,其余的拿刀和棍,第一场仗就死了十几个,后来一共几百个人就这样打群架一样互相砍杀,到晚上大家都打累了,精疲力尽,又饿又渴,怎么办,商量一下,大家都撤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跟没事人一样。”
“死了好多人吧?”
“四五十个吧,没统计过。地上都是血和残肢。当时天气热,民兵怕尸体太快腐烂发臭,就让群众把尸体都暂到工人之家去,那时工人之家是一家普通的电影院,你是没看到,舞台上堆了满满一地的尸体,走道上也一样,大家又搬来许多的冰块,延迟腐烂,等着家属来认尸。”
“我在那看过电影。”
“听我继续说,后来啊,尸体只领走一半,不能由着腐烂,于是,就找来群众用板车和三轮车把它们都拉到火葬场去烧了。”
“烧了很疼的,爷爷。”
“死人不怕疼。”
“真好。”
大爷又再看了看我,自己打开一瓶健力宝开始喝。我看着水从他喉咙里咕咕响,最后进入身体。
“那地方后来也不安生,据说七八十年代,吕八街附近的剧场一直听到惨叫和一群人械斗的声音,我想,应该是他们。”
“爷爷,他们你都认识?”
“事实上,只认识几个,我当时年轻,啥都不懂,朋友喊我去,就去了,家人和女友都劝我,我没听,当时我女友还怀着孩子呢,”大爷低垂着头,说,“小豪,以后可不要打架啊,再好的朋友约你,也不要。”
我半信半疑地点点头。
“好的,爷爷。”
“现在那地方没办法放电影了,开一家倒一家,03年开了家叫云中漫步的茶餐厅,06年又改成了叫东方罗马的夜总会。”
“爷爷,仗打完你就回家啦?”
“算是吧,我回家就遇到我儿子出世,然后恋爱,结婚,孙子出世,两年前,老伴走了,儿子就跑到了这里开旅馆,老婆在附近厂里做女红,日子凑合着过。”
“好平淡哦。”
“这不是我以前向往,相反是我最鄙视的生活,可是,这么多年过去,我的内心早已平静,原来,这样的生活才是最真实的。”
我听得一头雾水,那时我还是孩子,内心对五彩斑斓的世界充满了无限幻想,所以,其实我不是很理解他的态度。
“爷爷,后来你还会去那儿吗?”
“去,有一段时间,我一直住在那。”
“你好勇敢。”
“后来有一次我回家晚了,走楼梯,迎面看到一个人,脸有些熟,可走上前想确认,竟然不见了,像烟雾一样。再后来,我搬到了红楼,总觉得楼上不太平,一天到晚有东西在走来走去,吵得我睡不着。”
“是你的队友在找你,一定的,爷爷。”
“我也这么觉得,有一次我到云中漫步喝茶,那里有一个小蜡烛不停地在晃,我看了看周围,排气扇和风扇都关着,窗户也好好的。”
“他们想你了。”
说完,大爷眼眶里噙满泪水,一颗一颗往下落。我连忙递给他几张纸巾,上面却什么也没有,眼泪都哭干了。
那以后我再也没见到大爷,虽说我每天都会下楼,但他以前坐的位置上再也没坐过人。
第二年中元节,我爸爸带着我来楼下放炮,我看到了大爷的儿子,他和大爷不太像,地上摆着一张照片,一男一女,男人穿着老式红卫兵穿的军服,女人打扮俗气,不过一眼就看出,是六十年代典型的打扮。
我寻思,那个男人应该是大爷年轻的时候,女人是他老婆,旅馆老板的妈。乘爸爸离开的空档,我走了过去。
“叔叔,爷爷去哪了,一直没看到他。”
“哪个爷爷?”他都我弄晕了。
“就是叔叔的爸爸啊,去年还在,今年就看不到了。”
“小朋友,你认错人了,我还没生下来爸爸就走了,那还是67年武斗惨案的时候,我爸爸被人砍断一根筋手臂,失血过多而亡,第二天我妈挺着大肚子去认的尸,我从小就没见过他。你在哪看到那位爷爷的?”
我指了指楼梯口旁的凳子。
“就是那里,他每次都坐在那。”
“那儿是我妈最喜欢坐的,她老人家喜欢晒太阳,可是她年纪大了以后眼睛看不清,有时候没太阳她也坐在那。”
“可是我真的看到了。”
我当时还小,以为所有人都能看到鬼。
“小朋友,我也希望那是我爸,但那不可能是。”
鬼也会老?
我当时完全没想过这个问题。
那位大爷会不会是叔叔的爷爷或朋友。
还有,他们是什么时候知道我能看见他们?
这一切依然是未解之谜,不过工人之家闹鬼这事是安庆一直以来的传说,可不是我杜撰。 西门之马山宾馆
写小法场时提到过,安庆最大的法场来自马山,清朝时,马山就是断头台,也有人说是监狱,总之,阴气很重。
马山宾馆在三零八边上,当初搞建设的时候,有不怕折本的房地产商在附近修起了居民楼,光建造的时候就有不少人接连出事,作了法事才安定下来。最后,房子造好,入住率达到全市最低,现在房价也是安庆市最低。
抛开它后面石化厂和大烟囱污染的因素,老安庆一般都不会买,西门毕竟是安庆死人最多的地方,怨气冲天,怪事连连,住不安生。
这种地方骗骗无知的外地人,还是可以的,当然,也有贪便宜不怕死的,在那租房子,生病死掉还算好,精神失常的最惨。
废话不多说,进入正题。故事讲的是一个见网友的外地人,本来是出公差,刚好网友住同一座城市,顺便见见,看到底真人什么样。
这人,我们叫他王胖子,其人一米七八身高,体重达到一百八九十斤,相貌离巨丑还有半步之遥,无奈家里有钱,是个纨绔子弟。
王胖子去见的网友姓张,暂且叫她小张,小张不在乎他真人什么样,在乎的是口袋里的钞票,两人一见如故,就要去开房。
“附近哪家酒店高档?”王胖子搂着貌美如花的网友,喜不自禁。
小张爱寻刺激,平常也爱看个恐怖片,就建议去马山宾馆,一直想去,但一个人不敢,王胖子也管不了那么多,于是答应了。
入住的第一晚,老板只叮嘱他们一件事,无论看到什么,听到什么,半夜十二点以后,不要出门。
“出门会怎么样?”二人嬉皮笑脸地发问,嘲笑老板的故弄玄虚。
“别怪我没提醒。”
老板说完,把钥匙递给他们,一个人看起报纸。
二人进房第一件事就是把该办的事办了。等他们心满意足地睡醒,已经是下午六点半。但二人都不想起床,胖子于是想点美团外卖,但送餐员听见地址就拒绝了,胖子把他骂了,又点开饿了吗,对方也是一样。
王胖子气得从床上坐起来。
“有钱还不赚,傻子。”
“哥,人家才不傻,为了几十块钱,把命搭上。”
“有这么邪?”
“这地方,本地人根本不住,能活下来全靠你们外地人,我也是图好玩住一回,以后打死都不来,”小张从被子里露出脑袋,“趁现在还早,我们出去吃吧。”
王胖子点点头。二人出了门,老板在后面喊,十二点之前一定要回来,王胖子摆摆手,完全没放在心上。
二人在西餐厅吃了牛排、沙拉,又跑到比高看了恐怖片,临出门,小张说好久没唱歌,王胖子一寻思还早,就带着小张直奔附近的KTV。
从KTV里出来,天上只剩下月牙,看一下手机,快十二点了。二人此时是醉醺醺的,路上就吐了两回,就这样,一摇一晃地往旅馆赶。
眼看快到的时候,路上冷冷清清,几乎没什么人,这时,王胖子看到前方出现一条狗,嘴里好像叼着什么,后面跟了一个人在气喘吁吁地奔跑。
“尼码,这时候还有人出来遛狗,”王胖子抱怨道,“到了没?”
小张早已神智不清,头晕乎乎,一句话都没说,专心致志地在一旁吐。王胖子无心观战,转身走进马山宾馆。
“现在几点了?”老板很生气。
“早着呢,刚刚我还看到一个人在遛狗。”
“遛狗?”老板竟被吓得面色苍白,没有说下去。
“下次不会了,我保证。”
老板看了看他们,只得放他们进房。
后两天,这二人也没耐得住寂寞,依然玩到很晚,最后醉醺醺地回来。老板终于忍无可忍,找他们谈话。
“我让你们十二点之前回来,是有原因的,这里曾经出过一起命案,有位从外地来的客人不听劝告,两点多还在外面,最后被不知名的东西袭击,最后成了无头尸,警察到现在都没找到他的头,没人知道到哪去了。”
“老板,你可真会做生意。”
“太刺激了,再多讲点,”小张竟越听越有感觉,一副期待的样子,“以前听人说这里不干净,没想到是真的。”
“这是最后通牒,以后十二点不回来,我准时关门。”
“OK,我们都听你的。”
接下来的几天,二人有所收敛,虽然还是每天花天酒地,玩得不亦乐乎,但总算十二点之前赶了回来。
但有一天,事情却出了意外,本来能赶回来,但小张喝得太醉,王胖子不得不搀着她出KTV,索性今天他喝得不多,二人坐出租车来到了马山宾馆附近的一个坡,司机照例不愿意开进去,于是,王胖子只好下车,搀着小张慢慢往前走。
他看了一下手机,早就过了十二点,心中有些焦急,心想老板会不会真的不开门。还没想几下,又听到一阵狗叫。
今天,他比以前都清醒,于是,多看了一眼,那只狗跑得很快,后面的人也追得很紧,两手不断地两边摇摆,等王胖子看清狗的模样,他的注意力集中在狗嘴里的东西,圆圆的,但它咬的地方上有许多线头,线头似乎很湿,在不停地往下滴水,王胖子第一反应是,球掉水里了。
然后,他听到了声音,喘息声,不是从后面的人身上,而是狗的方向,更让他惊吓的是,狗那边说话了:还给我!还给我!还给我!
我的妈呀,狗也会说人话。
王胖子顿时酒醒了一半,等那人和狗真的从他身边他才看清,说话的不是狗,而是它咬着的那颗人头,头上正滴着血,鲜红色,在后面狂追的是头的主人,因为,他靠近王胖子时,身躯一动,躯干上却什么也没有。
“操,”王胖子扔下小张就往马山宾馆跑,狂敲旅馆大门。
老板被惊醒,在门内就是不开门。
“你来晚了。”
“有,有,有,”他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有,有,有鬼,鬼,鬼,无头鬼。”
“我不是跟你们说过吗?”
“让我们进去,以后保证按时回来,”王胖子的第一想法是,打死都不来了。
“女孩呢?”
王胖子这次记起,小张还在外面。
“我怕,你跟我一起去。”
于是,二人拿着手电筒,去寻找小张。
“那儿,我刚才就把她放在那的。”
路上什么也没有,只有月牙挂在天空。
“你还不快去确定一下?”
王胖子颤颤巍巍地走过去,边走边喊着:“我们快回去吧。”
然后,他听到传来一句:“等会儿。”
他扶开小张的肩膀,却发现刚才不可能是她在回答,因为她的头已经断了,由于这里是下坡,经王胖子这么一碰,头颅开始往下滚,一会儿,他又再次听到一声狗叫,瞬间就把头颅叼走。
王胖子晕了过去。
第二天,老板跟他解释:“这里以前是法场,经常有犯人的头刚落下就被狗叼走的事,你昨晚看到的是他们的魂魄。”
“怎么会有这种事,不是我做梦,小张呢?”
“该怎么跟你解释呢,她刚来的第一天我就认了出来,你过来看,”说完,老板递给他看报纸,“社会版。”
《安庆日报。下午版》,说一名二十左右的女孩被人灌醉,最后关了起来,由于怕他逃跑,杀了她,并割下了头颅。还附带了一张照片,那人就是小张。
“她什么时候死的?”
“你们来的前一天。”
王胖子胃里感到一阵翻腾,这些天,我都是和死人一起睡觉?
后来,王胖子走了,发誓再也不来安庆,当然,他没有放弃风流的本性,但他开房前一定会确定这地方没有死过人。
这就是有关西门马山宾馆其中一个小插曲。 大栅门之小法场
汽车站出现灵异事件不是新鲜事,有的鬼厌倦了飘来飘去,就会选择搭顺风车。它们觉得只要不出来吓唬人,就没有侵犯对方的利益。可是,并不是所有鬼都能这么自律,它们的私心促使它们做出不讨人喜欢的事。
即便有的鬼并无恶意,它们的行为也影响了人类的正常生活。譬如让人类得知鬼的存在。阎王认为,人类不知道世上有鬼会比较好。
下面讲的是一个鬼影响人类的小故事,还好没有人是被吓死的,也没有造成太严重的后果。故事是有些平淡无奇,这篇主要是说说这段尘封的历史。
故事的地点是老安庆,靠江边的长途汽车站。八十年代,汽车站以北的居民楼常闹鬼,搅得人心惶惶。尤其是有树的地方,像老人、孩子那样阳气不足的经常会看到有人坐在树梢上,那还算好的,有头,运气背的会看到一个无头的人悬在半空中,随着枝桠荡来荡去,姿势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古时犯人被处决就地悬梁后也是那样荡。那个年代,住在附近的大都不敢开窗,常年把自己放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
老安庆东城墙有三个门,后来沦为小商品市场的枞阳门,老卫校旁的建设门,最小的是大栅门,位于孝肃路东头与宜城路交汇处。
安庆以前有很多法场,马山最有名,大栅门最偏僻,这里之所以让人难忘是因为它靠近江边,刑完刑可以直接将身子扔下去,部分尸首有家属,没有的就让农民拿到地里掩埋。尸体埋在地里,自然种不了庄稼,地荒废以后,解放前,这里改扩建,就成了现在的汽车站。
汽车站附近挖出过许多白骨,闹鬼自然成了顺理成章的事。不多说了,让主角登场吧,主角是一个经常来往于安庆与合肥的职院学生,暂且叫她小玲。
小玲刚下车,就和她最好的朋友小娟通电话,小娟在电话里说睡糊涂了,一会儿就来接她,让她再多等会儿,家离汽车站远。
小玲虽然很生气,也无可奈何,家人都不在家,她只能住在小娟家。小娟一直是个忘性很大的女生,她已经习惯。
她提着一大箱行李下车,茫然四顾,先找个卫生间狂吐了一圈,洗了手,发现肚子有点饿,急急忙忙到车站内的商店买了两面包裹腹。
就这样,她拖着密码箱,边吃边走路,走在过道,附近没有人,一抬头和前面的人撞在一起,面包飞了出去,对方也叫了一下。
“哎呦。”
“对不起,对不起,”小玲忙去扶他,手上沾了许多泥巴,“你没事吧?”
“我,”对方欲言又止,最后说,“你知道江边怎么走吗?”
“你连江边都不知道,不是本地人啊。”
“啊,俺不是,”男人说话比衣服更土。
这时候,有几个人经过,但没有人把注意力集中在他们身上,仿佛他们都不存在。小玲早已把这种冷漠淡然处之。
“你去江边坐船吗?”
“不是,找东西,我的东西。”
“那找不到了,江那么深,你什么时候掉的?”
“好多年前,我不知道掉到哪去了。”
“我看,如果不重要,就别找了。”
对方一脸阴沉。
“不,我一定要找到。”
“哦,那不打搅,我先走了,朋友还等着呢。”
小玲走出来,外面空气质量依然很差,她拎着密码箱,想在外面找个座位歇下脚。很快,她坐了下来,拿出手机,戴上耳麦听歌。
这时候,有人拍了怕肩膀,把她吓了一跳。
是刚才遇到的外地人。
她狐疑地看着对方。
“还有什么事?”
“你还没告诉我,江边怎么走?”
“对不起,你出站门口,往左笔直走就行了,不要拐弯。”
“笔直走,”他低语道,“谢谢。”
“不客气。”
然后,这人就走了,小玲看着他往江边方向走。
不到一刻钟,小娟来了,急匆匆地从出租车上朝她招手。小玲拖着密码箱慢吞吞地过去,坐上车,两人就开始无话不谈。
话题谈到那个问路的男人,小娟却一霎那沉默了。
“你也碰到他了,他往江边走了?”
“啊,他也问过你?”
“他在这一带很有名,非常有名。”
小玲寻思,那人是不是流浪汉,可是,他为什么只问路,不乞讨。
“他说他是外地人。”
“的确是,他找到东西了吗?”
“我哪知道,他刚走,应该没那么快。”
“他比你想的快,”小娟的表情异样,“小玲,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有点晕车,怎么了?”
“是不是在车站里遇到他的。”
“哇塞,你太厉害了。”
小娟没有任何欣喜,反而一脸严肃。
“我跟你讲讲汽车站的历史吧,”她讲完说,“这个男人在这一带非常有名。很久以前,他一直待在二监。”
“哇,他是犯人?”
“死刑犯,”小娟说,“那个年代,死刑犯经常身首异处,头扔进江里,下面的就地掩埋,汽车站下面曾经全都是小土堆和墓,这事你该知道吧。”
“哪个年代?”
“上个世纪,清朝到民国,这里都是法场。”
小玲突然领悟,脸色苍白。
他衣服那么多泥巴,身体在地里,自然有许多泥,他说要去江边找东西,当然就是找头颅,我对天,真的大白天见鬼。
“他天天出现吗?”
“听老人说,只有阳气不足的人才会遇到,你刚才晕车,晕车的人都是阳气不足的,你不要怕,他没有恶意。”
“可他以前是杀人犯。”
“杀人犯也分好坏,那人大家都知道,他杀的是欺负百姓的坏人。”
小玲回头看了看江边的方向。
“你说,他找到没有?”
“如果找到,就不会再出现了。”
“都死了,找到有什么用。”小玲不解。
这时候,司机回头加入讨论。
“你们不懂,那东西对他来说是个念想,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想,人死之后才知道最重要的是什么。”
“大叔,你也知道他。”
大叔呵呵一笑,头瞬间就落在驾驶座旁边,嘴还在动。
“他在我之前被砍,我记得他。”
后面的事是不是添油加醋,已不得考。
据小玲说,她后来再也不坐客车了,改乘磁悬浮。
那个向他问路的男人,她再也没见过。 西门之沟儿口
提起沟儿口,老安庆便知它另一个俗称“老伞街”。老伞街的来历很出名,清朝咸丰十一年(1861年),八月初一曾国藩功克安庆后,将“苏鸿泰”油纸伞引进了安庆,给安庆增添了些许活力,但有件事更不能忘,他发起的屠城,差点让安庆成为鬼城。光这一点,我就不认为他是个好人。
我说的故事与油纸伞有关,油纸伞有两种,红伞和花伞。做伞的都是曾国藩带来的湖南湘潭人,当年风靡一时,形成了制伞一条街,其伞都是手工制作,不仅美观,有涵养,而且实用。只可惜,它已经不存在了,现在大家都只用质量差的布伞了。
虽然,现在的安庆建筑上不伦不类,既没有大都市的气派,又没有江南古镇的古风古茂,毫无韵味。但在几十年前,它担得上烟雨蒙蒙四字。
这些都是往事,不堪回首。面对而今满目苍夷的安庆,再回首,恍然如梦。当年的风雅不再,令人扼腕叹息。
说正题,故事发生在解放后。有一名湖南籍制伞匠,叫孙克劳,跟随曾国藩而来,湘军撤离安庆后,他留下来做起了油纸伞生意,刚扎下根来,生意清淡,那时的安庆人用的都是老式的蓑衣、斗笠,还不习惯用时尚的红油纸伞。
红油纸伞和花纸伞盛行是后话。当时,谁也没料到沟儿口会成为闹市,孙克劳是家传的手艺,其它一样不会,他父亲是湘潭不太出名的制伞老手艺人,一开始连糊口都难,但仍娶了一房媳妇马氏。
次年,生下一子,取名孙正太。马氏是安庆本地农人,生得五官不正,三观也不正,第二年便跟了一来安庆做买卖的富商远走他乡。孙克劳独自抚养儿子,干了两年,吃力虽吃力,但勉强糊口。
为改善生活,孙克劳发奋图强,什么生意都接。某天,同乡洪宗保来找他吃酒,隐隐有些醉意,见已快三岁的孙正太连尿片都是用茅草做的,顿时涕泪交加。
“不是看你这样,我不会为你介绍这担生意,”洪宗保神秘兮兮地说,“钱有的赚,但极损阴德,做不做,还望三思。”
“我都这样了,还有什么好怕,为了孩子,我就是死也愿意。”
洪宗保看他发下如此毒誓,心一横,道,“这事,你我为止就好,切不可让第三者知道。这担生意我做了两回,赚了五百块。”
“五百?”孙克劳惊得下巴都快掉了,要知道那年代每个人月工资不过三十元,五百块等于近两年的收入,哪有这么好的事。
“如果你知道是为谁做,就不会这么想了,”洪宗保说,“没有钱是好赚的,兄弟,我是实在不忍,才告诉你。”
“不会是抢劫吧?”
“想哪儿去了,我是那种人,”洪宗保坐下来,夹了一口猪耳朵,道,“还是做油纸伞,但不是一般的油纸伞。”
“雇主是谁?”
“这就是我要跟你说的,怕你不信,我们的雇主不是人,是阴间的鬼差。”
“你喝醉了吧,鬼差要伞何用?”孙克劳摇摇头。
洪宗保咳嗽了两声,眼睛不停地往四周看,外面刮起了风。他继续说,“所以说不是一般的油纸伞,是用来降鬼的,准确地说,是收鬼的行李袋,虽说一只鬼不重,多了带起来也麻烦,所以,它们才会想到来找我。”
“可我没有收鬼的技术,做的是普通的油纸伞,肯定不符合要求的。”
“你大可放心,做的时候,它们还告诉了我收鬼及制造这种伞的方法,”洪宗保得意洋洋地说,“纸伞伞面用皮纸,而伞骨、伞架、伞柄等采用毛竹制作。为了防雨,皮纸用四季青叶子浸泡柿漆粘合,再用桐油涂饰,使纸伞经久耐用。”
“竟然还有这种方法,鬼差们很有创意,”孙克劳道,“如果所说无误,这担生意,我死也要接,为了正太。”
这天以后,孙克劳就埋头在家用洪宗保提供的方法制作鬼伞,失败了十来回,总算制作出了一把满意的。
他兴奋地拿给洪宗保看,洪宗保也很满意,可是,晚上他又来找孙克劳。“鬼差们对造型方面不太满意,觉得太单调,它们不太爱方型。”
孙克劳并没有泄气,而是花更多的时间研究,将方型竹制伞骨改为圆型;提高伞的质量,伞要达到三圆(伞边圆、伞线圆、伞顶圆),并推出花纸伞新品种,在伞面上画着花卉、春燕、喜鹊等,满足女性鬼差的要求。
洪宗保为他带来好消息,鬼差们对他制作的伞评价很高。
“你现在可以把它们拿出去出售了。”
“出售,”孙克劳一头雾水,“给谁?”
“给安庆人,”洪宗保道,“这么跟你解释吧,这年代,死掉的人太多,鬼差太少,光制作那一点油纸伞根本不够用,需要批量生产,所以,它们需要你这种伞的技术传给所有的制伞匠,然后它们会大批量收购。”
“它们怎么付钱啊?”
洪宗保对着他笑,“那些跟你买伞的人群中,每一个都可能是它们。它们付给你的是阳间的钱,你就放心拿吧。”
不到两年时间,当年穷得被老婆抛弃的孙克劳摇身一变成了沟儿口街最富有的土财主,制伞业的龙头老大,儿子孙正太也上起了私塾。
事情本已告一段落,却又扯出另一件事。
一天黄昏时分,下雨的时节,某人到孙克劳的伞店来,他蒙着面,看不清脸,带来一把伞,放下便要走。
“客官,你的伞。”孙克劳在后面追。
“不,是你的伞,”来人看都不看他,道,“这是你替我们制伞的奖励。里面是你儿子的母亲,新死,被我收了。给你做个念想。”
晚上,孙克劳一个人对着这把红油纸伞哭泣。
孙正太忙过来安慰,“爹地,你怎么了?”
孙克劳擦干泪水,将红油纸伞装进一个木头盒子里,告诫儿子,“正太,这是你的母亲,不,你母亲的遗物,我死之后,将他与我一起埋了。”
后来,孙克劳才打听出前因后果。那富商并不爱马氏,玩了一年便腻了,将马氏卖与皮条客做皮肉生意,得了钱跑了。马氏做了几年妓女,名声已臭,听闻前夫已发迹,没脸回来,终于投河自尽。
孙克劳再娶一安庆本地曹氏,是个本分人。孙克劳于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四去世,享寿九十有六。儿子孙正义开了个伞厂,后来倒了,去了其它城市,听说仍然是制伞。 天桥之张算命
当年天桥下一直有一个算命的老头,姓张,偶尔也会在其它地方客串,但我在天桥下见得次数最多,这里大概是他的主战场。
他穿得破破烂烂,本身没有残疾,喜欢坐在地上,双腿交叉,面前摆一个乾坤八卦阵和一本袁天罡的《推背图》,逮谁就要给谁算命。
附近的人都说他是骗子,算得不准,看他年纪五十开外,却一辈子不做正经事,他住在一个偏僻的小胡同,邻居八卦他家里十来年没有女人走动,更别谈孩子。
口碑不是很好,人也邋里邋遢,好像嘴也不甜,在算命这行,这是大计,这东西不会可以,但一定要装作大师,没有他不知道的,他虽然见人就要算,可是对方如果没有意愿,他立刻就会放弃。
受这类八卦熏陶和第一眼印象,我每每经过也不把他当回事,甚至露出鄙视的眼神,但事后想想,我和他无亲无故,没什么资格指责他。
好评判他人是人的劣根性。
我对他印象其实也没那么深,但有一回,路过天桥下靠纹身店的福利彩票店,看到好多人兴高采烈地在议论,电视上在播着得奖的消息。
其中一个人我看着特别眼熟,上前一看竟是他,算命的张老头。他没有和其他人一样议论纷纷,反而一个人坐在椅子上,对着墙上的数字,两只手在迅速地转动,像是在计算,然后眼睛再次在墙上游移,嘴里念念有词:061822263233,他念的不是今天中奖的号码,我想当然地以为,他也买彩票,那是他买过的号,可惜没中。
老板见他占着座,也不买,就把他请了出去,他笑笑,收拾好挎包,戴上帽子就走。他是个瘌痢头,很早就没头发,牙齿也一部分黑,一部分黄,形象确实不够好。
我没有看他,自顾自往家赶,心里想着,这位大爷也有发财梦,看来对生活没那么绝望嘛,可是,有时候我又想,他的眼睛里好像有很多故事。
下一次看到他已经隔了一年,又是一次开奖日,我出来买牛肉面给侄子,在人群中又见到了他,这次,老板没赶他,他主动站在店外,仍然盯着那堵满是数字的墙,看得特别入神,即便有人推搡也不在乎。
我搞不明白墙上有什么吸引人的,不过是一堆数字,这次,他又和上次一样双手并用,嘴角念念有词,这次的数字不太一样:32091704243012,我猜测他算的是福利彩票的号码,像这种彩票猜中六位就有奖,这次,他又多算出一位。
旁边的人应该和我一样的想法,就是个老财迷、神经病。彩票这种东西,哪有光看不买的道理。
第二年,有一回我在旁边纹身,弄完后看到旁边的彩票店又在搞开奖,但里面没有他,百无聊赖,我生平第一回逛了下彩票店,老板问我买什么,我说,看看,然后他就没搭理我。
突然,一串数字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记得太清楚了,那就是我第一回和第二回张算命念念有词的数字,第一串前面六位一样,第二串前面七位一样。
我突然问老板,那是什么,老板爱理不理地回答,前年和去年福利彩票的中奖号码,你管那么多干嘛,你又不买。
然后我又问他知不知道是谁中的,他指了指一份陈旧的杂志,上面是两位中奖人的照片,里面没有张算命。
我再问,张算命有没有买,他不屑道,他从来不买,舍不得钱,就他那样,买了也不会中,天生穷命。
我很想替张算命反驳,但想想毫无意义,就放弃了。
回家的路上,我思绪万千,两次都猜中,运气也太好了,但看张算命当时计算和数字的样子,不像是运气好这么简单,他仿佛是通过计算才得出的结果。
一个连算命的本职都做不好的人,竟然懂算彩票,我一点都不信,可我怎么看他也不像知道内幕消息的人,何况他根本没有买。
那么还有两种解释,一,他是穿越来的,二,他是当代刘伯温、袁天罡,否则,我真的解释不了。
第二天,我去天桥下找他,看到门庭冷落,他和以前一样,坐在修钥匙的旁边,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如果有这本事,怎么会沦落到这般田地。
他看到我时并不惊讶,龟壳里的铜钱哗哗作响,铜钱落在地上,他仔细地看了看,但没有正视我。
“我知道你不是一般人,也知道你想问什么,但请你不要问,天机不可泄露。”
“你知道我的生辰八字吗?”
“不知道,人的生辰八字是注定的,但命运未必由它决定,我不需要知道,大部分算命的都是骗子,他们只是跟你说注定的事,譬如你命里有一劫之类,谁命里没有劫数,我知道你未来的事,但这个未来也许会改变,说了反而显得无知。”
“我怎么相信你,你们只会说好听的话,”我义正严辞地说。
“我不收你钱,”他顿了顿,说,“我算命从不收钱,我只是想确认我算的对不对,但没人愿意回答我。”
“彩票也是通过计算?”
“是一种练习,我想知道,如果我算出来了,未来会不会改变,运气好,没有。”
“你为什么不买?”
“我不能买,年轻的时候,我利用这种能力买了一回,结果老天爷惩罚我,妻离子散,所有亲戚都恨我。”
“你没有借钱给他们?”
“我全给了他们,但他们太贪婪了,逼着我再做,我没有同意,有一天,我就跑了,来到这座城市。”
“你喜欢这种工作?”
“没钱有没钱的乐趣,你不会懂的。”
“如果你再买了,会怎样?”
“会死,泄露天机的人都命不久矣,你看看我,五十岁就活得像八九十,这是惩罚。”
后来,我还想再找他,却再也没看到他出现在天桥下,跟我说也算泄露天机?再后来,我知道他已经是他亡故的时候,听说是掉进水里死的。
那一天刚好也是开奖日,当天的得主是一位身患绝症的二十岁小姑娘,传奇的是她没有买彩票,彩票是一个陌生人放在她床头的。
这位陌生人一直没有找到。
再后来,我知道,前两年的得奖人都是患绝症的人。
天机果然不能泄露。 杨桥之过阴人
过阴是什么,住在农村的娃兴许不陌生,过阴就是让本来在阳间的人过到阴间,民俗叫法多有不同,下阴、下神、走了、摸吓、摸瞎、驱鬼、请神,即便是科学技术发达的现在,农村和城市,做这行的也不在少数,发大财的也不是没有。
在古代,对做这行的有许多叫法,法师、神婆、少数民族大都叫鬼师,遇到疾病第一时间绝不找医生,而是找鬼师,害死的人不少,但人们至今仍然相信着。
他们使用的方法在电影、小说中多有涉及,普遍的形象就是一个神神叨叨的老太婆,在一堆人面前妖言惑众,装疯卖傻,上蹿下跳,又烧香又烧纸,弄得整个环境乌烟瘴气。
我不得不承认,这些描写大部分是正确的。就拿我认识的一个过阴人来说,他是真的会过阴,但他告诉我,那些过程大部分是演戏,真正的过阴特别简单,然后我问,既然有本事,为什么那么多人装神弄鬼?
他很无奈地说,不这样不行,老百姓爱看你表演,你就拿李小龙来说,他一拳就能把你打趴下,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但观众看不到的,他们觉得不刺激,不好玩,一点都不厉害。
然后我再问他,你做这行这么多年,赚了不少钱吧?
他低垂着脑袋说,这年头,真有本事的得饿死,骗子横行,压根不懂过阴的太会表演,一个个北京电影学院出来,演得太真,我他妈都经常上当。
不多说,来说一个我朋友跟我说的故事,叫她小慧,这姑娘平常就信这一套,有一回受了惊吓还找人在碗里烧纸。
小慧有一回陪朋友去杨桥玩,山山水水走遍,来到一村庄,水干净,牛也是真的,大家有说有笑,其中一女孩眼尖,问她们那边在干嘛,瞧瞧去,女孩子们都好图个新鲜,于是,大家浩浩荡荡地跑去看。
只见那户人家早已被围得水泄不通,地上到处飘着黄纸、烟灰,农村娃一看便知是做法事,可是几个城里娃啥都不懂,议论纷纷。
“干哈呢,干哈呢?”
逮到当地人她就问,一副欣喜若狂的样子。
“过阴呢,大惊小怪。”小慧说。
“啥是过阴?”
“你自己看。”
过阴似乎才进行到一半,音乐在放着,神坛上两边写着字:主乐民安,地灵人杰,敬奉的是地主神,而且香炉早已插满香烛,高脚杯里的水全是灰,碗里的米也是脏兮兮的。
大家像看大戏一样,住得近的,凳子、茶、瓜子都准备好了,边嗑边聊。神婆看上去七十多岁,大热天还穿着一套深蓝色的大棉袄,头戴一顶同样颜色的帽子,她说话的时候,露出两颗漏风的牙。
她唧唧歪歪大半天,没人听懂她说什么,反正不是本地方言,她手里还拿着一根短桃木剑,在空中不时来回地比划,眼睛朝着天空。
小慧询问当地人,“她这样多长时间了?”
“一个多小时吧,”当地人看看她。
“这次是请谁?”
“你有所不知,我们村有一姑娘,看到那个在喝茶的没有,就是她,贼漂亮,到现在都没处对象,她爹一死,同村的孙大傻子就拿着她爹的借据,说已经卖给他当媳妇,字的确是他写的,可姑娘家说钱早还了,两人一直为这事吵,怎么办,找她爹问问不就得了。”
“这事怎么不找警察?”
“警察顶屁用,我们就信阿婆,她说有就有,没有就没有,那姑娘信,孙大傻子也信,我,我当然信。”
摸清了来龙去脉后,小慧看得更仔细了,虽然她觉得把一辈子的命运交给一个神婆不靠谱,但一个被所有人相信的东西是没办法轻易拆穿的,那是一种信仰。
终于,神婆喝了一杯水后,表演来到了最高潮,我们忽略故事神神叨叨的部分,力求真实、不做作。
神婆举起桃木剑,向天长啸,桃木剑上插着燃烧的黄纸,神婆喝了一口高脚杯中的水,然后全部喷向黄纸,火灭了,然后她拿起米,往地上撒,嘴里念念有词,:“神水过乡,一遍,二遍,三遍。不念不灵,井中舀来五龙排位之水,路上带来草鞋之水,江边讨来长流之水,河中舀来五鬼之水。一喷天开,二喷地裂。三喷人伤,四喷鬼绝灭!吾奉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这时,大家都觉得来了一阵阴风,忽然,神婆的样子变了,一阵抽搐,路也走不动了,嘴里冒起唾沫,也不知怎么,她最后坐在一张凳子上,连声音都变了,一个男声传来,“芳儿,你在哪,爹想你啊。”
然后,那个姑娘就一脸惶恐、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冲过去,跟拍电影似的,扑倒在神婆腿边,“真的是你,爹。”
“爹对不起你啊,”说了一通证明自己的话,画风一转,道,“爹确实没还孙大傻子的钱,你不要怪我,孙大傻子也不是坏人,将来不成大器,你就跟了他吧。”
“可是,爹,我不喜欢他。”
神婆顿时目露凶光,道,“你这不孝的儿,连爹的话也不听,我白养你了。”
“可是,可是,”小姑娘都快泣不成声了,“我,我。”
这时,孙大傻子跑过来,一下子就扑倒在神婆旁。
“爹,我一定会照顾好芳。”
小慧和同伴都看得很过瘾,大家都一致认为这神婆演技好,准通得过北电面试,可惜了。小慧可怜那女娃,但无可奈何。
轮到收尾时,神婆脑袋晃来晃去,又是一阵唾沫星子乱飞,她整个人清醒了过来,头上全是汗,好像虚脱般。
叫芳的女娃被搀扶到一旁,旁边的村人问她咋办,她点点头,算是答应了。孙大傻子马山从口袋掏出几张百元大钞,递给神婆,神婆勉强收下,一句话都没说。
我听完就懂了,孙大傻子和神婆是一道的吧?
小慧嗤之以鼻,“好像就你看出来似的,其实附近的人也都这种想法,可是谁在乎,他们就是一帮凑热闹不嫌事大的。”
“那姑娘后来怎样?”
“听人说,有两个孩子,已经上幼儿园了,但是,没爹了,孙大傻子在外面跟人喝酒闹事,被人活活打死。可怜了,这么年轻就成了寡妇。”
在这里申明,这位神婆虽然是假的,不代表没有真的。不是所有的过阴人都唯利是图,譬如我大表姐,她对赚钱就没有兴趣。
关于过阴人的故事说到这。 西门之新义街
新义街是出八卦门朝南的第一条巷子,大观区玉琳路上,印象最深的当属梁家老屋。
他们是回民,不卖水饺、汤团,另辟溪径随着季节改变,卖不同的熟食。
夏天卖熟蚕豆,熟安豆,特点是,酥、软、烂、香、甜、滑,重阳卖糍粑,糍粑上面洒有黑芝麻屑,松泡泡的即香又粉,小吃还有炒白果、烤红薯、炒板栗,还长年卖煮红枣汤、煮莲子汤。
今天的主角不是梁家老屋,是其中一名食客,八十五岁的杨太岁,与我在此结识,相谈甚欢。
杨太岁不是本地人,是上海人,年轻时,是有祖业的世家少爷,后来天下变了,家道中落。跑石化做了半辈子技术员,现在最大的爱好是骑着小电驴满安庆乱跑。
“小老弟,糍粑卡牙不?”杨太岁浑身干巴巴,活到这年纪,“珠圆玉润”不容易,再会保养,大病小病也不会少,每回他都随身带着枸杞、西洋参泡的茶杯,乐滋滋地谈养生和那过去的故事,“不如以前啦,现在的年轻人太心浮气躁。”
“怎么看出心浮气躁?”我才三十四,对比之下也算年轻人。
“面粉都买错了,还不是心浮气躁?”杨太岁露出不太完整的两排缺牙,“老头子实际,不会巧言令色。”
“老哥说得极是。”我仔细闻了闻,确实是用错了。
吃完糍粑 ,杨太岁会坐在专属位置上喝参茶,与我下棋,自称官子无敌,实际上水平很菜。
这天,隔壁坐了一桌老阿姨,闲来无事唠家常。
“我隔壁新来一女租户,三十五还没嫁人,我看是嫁不出去了。”这位七十有余的小脚老太信誓旦旦地说。
“你这算啥,”另一位六十多岁,穿着广场舞必备服装 ,“我楼下的五十三了,一辈子没结婚。”
“这位可不一样,”小脚老太很自信 ,拿廉价餐巾纸擦嘴,“她一米九八呢,依我看,肯定报少了。每天出门都撞头。”
其余三人统一战线,“结不成了。要不,下回跳舞把她叫上?”
我和杨太岁目送四人离开。
“一米九八的女生,呵,老公得两米多,”我叹气道,“这身高连婚姻的路都走窄了。”
杨太岁含着参片,也不看我,头往后仰,“身长三米的女人我都见过,一米九八,不值一提。”
“别拿我开涮,这世上就没三米的人。”
“是不是人,就不知道了,”杨太岁说话轻,抑扬顿挫,看他眼神清明,也无痴呆症,我无从判断真假,“想来也有二三十年,今天你不提身高,我都记不起这茬。”
我起身,找老板要了个雅间 ,这个时间段,人不多,杨太岁和我都是熟客,脸皮也更厚,要了一壶菊花茶、一盘西瓜子就坐进去。
“老哥你说详细点,”我兴趣大增,“这事发生在哪?”
“二三十年前,我就在西门,”杨太岁回忆起往事 ,不禁动容,“离此地不远处有一块老小区,还没拆迁,人走了大半,遇上这事时,我不过五十来岁。”
“还记得去年,我带胜利遛弯的地儿吗?”胜利是杨太岁养了近十年的老狗,“一大片空地,周围都是绿化带,成群的人在打太极、舞剑。”
“现在是热闹,以前它是没有一条鱼的死塘,”杨太岁陷入沉思,“我还特意问过附近的老人,连从小就在此地生活的人都说,这死塘至少存在了千年以上,有荷花、有莲蓬、有水葫芦,也有地下水,可就是淤泥丛生,听说也有人打过疏通它的主意,最后都以失败告终,还死了几个人。”
我唏嘘不已,“得有一千多平吧,我当时还奇怪,街道办这群孙子咋这么大方,肯拿这一大片土地为民谋福祉。是我错怪了。”
“不止死人,”杨太岁眼中带光 ,突然变得有神,他激动地说,“只有像我活这么久的老东西才知道,那件事前后发生过许多回小地震,小到连报纸都不怎么报道,我刚好在那片地震带内。”
我感慨道,“进击的巨人?”
“那天晚上,我回来得晚,都凌晨一点了,路上车胎爆了,我推着一路往家赶,夜里风大,我浑身打哆嗦,直觉要下雨,走得更快了,然后,听见“轰”地一声,一阵接一阵,车也翻了,人也倒了。”
“我从地上爬起来,寻找声音的方向,”杨太岁说话飘忽,仿佛现在说起来还心有余悸,“我当时仰躺在地上,风刮着树叶往空中飘,漫天飞舞着黄沙和落叶、垃圾,大地在震动,我被迷了两分钟眼,等抬起头,看到一个模糊的建筑物在移动,每走一步都会产生巨响。”
“她走得好快,我现在说她三米,其实不止,毕竟年份太久,我也记不真切,”杨太岁咳嗽两声,喝了两口参茶,舒了一口气,“我没看清她的样子。”
我满脸狐疑,“你怎么确定她是女人?”
“她穿裙子啊,穿裙子都是女人。”
“老哥,这我就要说你了,”我立即摆弄起为数不多的学识,幸灾乐祸道,“这个地球上的人,是从这一百多年才开始不穿“裙子”,从前就没裤子这一说,甚至内裤这概念也才兴起几十年,并不是自古就存在。脏汉臭唐鼻涕清,比它们更恶心的是西方。到现在还有民族是男子穿裙子。”
杨太岁也不纠结,“看错就看错吧,性别不重要。”
“你看到她往哪个方向了吗?”我十分好奇。
“还能去哪,”杨太岁指着北边,“就是那片死塘。我觉得她一直生活在下面,以鱼虾为食。”
我看向那个方向,有点小忧伤,“就算真的存在,也应该是死了吧。老哥,你说,她是什么?远古人类还是外星人?”
杨太岁停顿片刻,咳嗽一声,“这不重要。你觉得是什么,就是什么。”
对行将入土的人来说,对待一切事物都能云淡风轻。
“你没上报?”
杨太岁只是呵呵,“说出来,谁信?国家是信我还是专家?”
我还想再说什么,杨太岁最后喝了一口参茶,笑道,“何必对所有事纠缠到底,神秘事物之所以吸引人就在于不知道答案。不知道最幸福。”
女人街之死亡小提琴
小L的非固定女友小Z是一个变化无常的女孩,他知道自己不是她惟一在交往的对象,她也并不隐瞒,但二人仍然谈得很欢。
在她结婚前,他们纠缠了近六年,分分合合数十回,最终也没能走在一起。小L一直以为原因在自己,并深深自责。
小L是一个非常被动的人,不擅长表达自己的情感。他爱小Z很深,小Z结婚以后,小L甚至几度产生了自杀的冲动。
而反观小Z,她的新婚生活也不太圆满,流产过两次,经常与老公发生争吵。小L作壁上观,很为难,他试着让她知道,如果她可以离婚,他仍然爱她,但她拒绝了。
伤心欲绝的小L只好把心收回,默默地承受。当他意识到她再也不会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对爱情失去了信心,发誓不再寻找。
那段时间,他疯狂地回忆起与小Z的过往,为什么有那么多次机会,却没有一次能够牵起她的手。他记得她的手,很小,也很有温度。
他从未那样爱过一个人,那是惟一的一次,今后也不会再有。现在,女人对他而言如同洪水猛兽,能躲则躲。
在那些伤心的日子里,他回忆起了小Z喜欢的歌,《我的视线无法离开你》《比死更难受》,也想起了她喜欢上小提琴的那段时间。
应该是两年前吧,小Z爱上了小提琴,还专门跑去找老师教,只可惜她天生没有耐性,很快就放弃了。
那是小L和小Z美好,也是最后的时光。
小Z为此来过小L家两回,每一回他都格外开心。为了配合她,小L还买了一把吉他,可惜根本没怎么弹就被束之高阁。
小L还记得是怎么送小Z回家,那段过程很短,他却记忆犹新。小Z说起练琴的经历,老师为了配合她不得不搬到她宿舍附近来,小L挖苦道,你肯定很难教,小Z说,我不太开窍,他老是骂我笨,我说,你肯定坚持不下去,她说,不会,我每天都练,最后,她突然问我一个问题,我听说现在好多人得乳腺癌,如果我得了,就等死,小L很严肃地看着她,不行,你不能死,你胸那么小,应该不会得,小Z说,我就知道你从没把我当女孩看,小L不说话,心里想,不拿你当女孩看,我难道断背?
每每回忆起那段时光,小L总是可以笑出声来。他从没和谁在一起那么久,还那么开心,虽然有过痛苦和挣扎,他对她从未放弃过。
可是,如果早点放弃,也许就不会像现在这样难过。
分手甚至连过程都没有。小L以为她只是有些纠结,想等她冷静了再找她。于是,她就等着,等来的却是她订婚的消息。
那一刻,他发誓永远不会原谅她,因为他清楚地和她说过,我知道你交往很多男友,我不计较,可你只能和我结婚,他记得小Z问,如果她结婚了,还不能像赵薇黄晓明那样做朋友,小L果断地回答,不可能。
小L打算再也不和她见面,qq也删除了。
小Z很匆忙地就结婚了。小L窃以为她只是想早点甩开自己,对方每一点都比自己好,被甩也是早晚的事。
小L听说她结婚时还演奏了她最喜欢的小提琴曲,这令他无比痛心,后悔认识她,恨不得把吉他拿出来砸掉。
上天为什么总是捉弄人?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夜半时分,住在女人街附近小区的小L依稀听到了一段小提琴声,断断续续,《我的视线无法离开你》,调是跑的,跑得还没有水准,是她,她听小Z在家里拉过,太熟悉了,可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她难道在外面?
小L拉开门,却什么也没看见,也什么都没听见。等再回自己的屋,不悠扬的琴声再次出现,他有些害怕,难道是幻听?
他努力闭上眼睛,捂住耳朵,可还是能听见,他甚至能感受到演奏者的心情,带着幽怨和不舍,还有无法掩饰的爱意。
小L心想,她已经不爱我了,那不是她吹的,一定外面某栋楼的陌生人。
鬼压床。
这天晚上,小L遭遇了人生第一回鬼压床。
他惊恐地从睡梦中醒来,掀开被子大喊一声,头上出了一大堆的汗。早上,他接到一个好友的短信,感动从未有过的惊悚。
短信内容:为什么不来参加小Z的头七?
她死了?为什么没人说?
昨晚的小提琴真的是她?
这天,他过得恍恍惚惚。朋友还告诉她,小Z很早就患上了乳腺癌,但谁都没告诉。我很想知道她为什么和别人结婚,朋友说,和她结婚的不是活人,几个月前死的,生前没有结婚,听闻小Z没多少日子,和她家人商量,配个阴婚,好有个伴,更重要的,小Z想了却父母的心愿,于是答应了,婚礼上,小Z演奏了自己最喜欢的小提琴曲,没过几天,她就走了。
小L问他,她为什么不告诉他,还有流产又是怎么回事,朋友回答,小Z说,她交往过许多男友,如果她走了,你肯定是最伤心的人,她知道你的心意,但她不能让你伤心,所以,她选择欺骗你。
可小L想,难道和别人结婚,我就不会难过,一下子就能把你忘掉。我不在乎你有多少男友,不在乎你的相貌,不在乎你的年龄,不在乎你爱不爱我,为了你,我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可为什么你有话从不跟我说?
小L又想起了昨天夜里的小提琴声。你想对我说什么?
第二天,他收到一件快递,寄件人是小Z,很显然,是她生前就处理好的。小L慢慢拆开包装,泡沫里面是一把小提琴,他记得很清楚,这是小Z演奏过的那把,她把它寄给了自己。小L默默落下泪来。
他拿起了小提琴,抚摸着每一个部位,每一个部分都留下了小Z的痕迹,他记得小Z的每一个笨拙的动作,还有演奏完开心的笑容。
可是,一瞬间,小L拿起了小提琴,开始演奏起来,是那首小Z最喜欢的《我的视线无法离开你》,他跑调了。
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主动将演奏小提琴用的线缠在了自己的脖子上,最后收紧,一,二,三,四,五……
他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临死前,他回忆起了那段对话。
如果有一天我得了乳腺癌,就等死。
不行。
他记起了心里没说出来的话,你死了,我就跟你一起去。
他做到了。 集贤关之孝子坊
“顾老六,你咋个在这买早餐?”闫老七和顾老六相识四十余年,太了解他的习惯,顾老六家住孝子坊附近,头一回碰到他出现在近圣街,“祝师傅安康?”
祝师傅是顾老六家楼下一间粑铺的老板,顾老六说过,除非祝师傅生病或死掉,否则他绝不吃其它人家的早餐。
“他没事,”顾老六的脸上愁云惨淡,一点不像没事,“粑铺有事,唉,已经小一个礼拜了,我也是没办法才出来买早餐,可——这哪是人吃的?”
闫老七赶紧拉住顾老六,这家早餐店的老板娘已经一脸阴沉地看了他们一眼,双手叉腰,就快要爆发,“到公园说去。”
二人拉拉扯扯到公园一个僻静的角落,现在才六点半不到,公园里行人稀稀拉拉。
“说吧,粑铺出了啥事?”
顾老六默默吞下一口口水,脸上竟出了虚汗,部分原因是年龄太大,又被闫老七催命般地拉出早餐店。
“你确定让我说?!”
闫老七这下不乐意了,吹胡子瞪眼,“我是好心关心你,你咋磨磨唧唧,娘们似的。”
顾老六卸下防备,深呼吸一口气,“你老小子怕鬼我是知道的,还好你没心脏病,要不,我可不敢和你提。”
“谁说我怕鬼?”闫老七激动不已,“我告他毁谤啊,谁他妈毁谤我。”
顾老六看着闫老七气急败坏的样子,心里发出冷笑,这可是你问我的?
“老七,祝师傅做了大半辈子早餐,你也是知道的,刚开始他和莫阿姨一起做,生意好起来,就请了吴阿四做帮手,一年前,吴阿四被车撞死,三个月莫阿姨因病也走了,他们唯一的女儿祝小红就成了唯一的亲人,每天陪他做早餐,四个礼拜前,祝小红怀孕了,早餐店就剩下他一个人,叫他请人他不舍得,不做也舍不得,产量少了,不过,街坊邻居都很捧场,等他都做好才来买。”
“可是,奇怪的是,产量也就少了三四天,第五天以后,产量奇迹般地上去了,和从前一样多,你见过祝师傅,对吧,由于常年起早贪黑地工作,身体佝偻 ,腿脚也不再灵活,任谁都会觉得此事透着古怪。”
闫老七也不是机器人,有七情六欲,他叹气道,“都是苦命人,谁又容易?”
“大家都说,他这个年纪也该退休了,孩子成家,也没什么经济负担,到处旅游才是,可他偏不,他说,放不下那些邻居,毕竟都认识几十年,恒大他有一套别墅,买了一直没住,可不就是放不下吗?”
“你别搞得我伤春悲秋了,后面还有啥事你都没说?”
顾老六故意卖关子,悻悻地问,“后面的内容容易引起不适,少儿不宜,你确定要听?”
闫老七瞪着他铜铃般硕大的牛眼睛,气得七窍生烟,“老六,你再这样,我可走了。”
顾老六连忙拽住好友,按住他的肩膀,安抚道,“我说还不行吗?”
“这事并不是某个好奇心重的邻居爆料,而是一个醉汉,这厮陪客户喝了几杯猫尿,醉得不行,凌晨两点半左右,在附近晃荡,晃着晃着就晃到了粑铺,此时粑铺灯火通明,醉汉隐约听见两男一女正聊着天,蒸箱上的笼屉正冒着热气,他闻了闻,情不自禁地走了过去。”
“老板娘,”醉汉意识不清,朝着祝师傅右侧正揉面的“女人”询问道,“包子好了没,给我来五百个,我饿!”
祝师傅见他喝多,也不计较,乐呵呵地说,“小伙子,俺这里没有老板娘,也没有包子,这里是粑铺,就我一个老板,五百个你可吃不掉,要不我送你两个尝尝?”
醉汉揉揉眼睛,这时,在角落里正往不锈钢盆里倒苦荞麦粉的男人和他对视,眼神空洞,动作机械,仿佛一具行尸走肉。
醉汉仍然没有清醒,半天才问道,“你这都有啥粑?”
“小麦粑、荞麦粑、高粱粑,”祝师傅喜滋滋地介绍道,“大概有十几种吧,不过,我年龄大了,一个人也做不了太多,见谅!”
“不是有他们帮忙吗?”
祝师傅一愣,他能确信从未见过这个小伙子,又是如何知道从前不止他一人?
“小伙子在附近租房?”
醉汉摇头,“我不知道。”
“以前是有人和我一起守着这家店,一个是我老伴,一个是我的徒弟,可惜,都走了。”
“去哪了?”醉汉头疼欲裂,听得不是很清楚。
“死了!”祝师傅落寞地望着外面,风卷起落叶,沙沙作响。
醉汉差点被吓醒,“都死了?—老板,你能不能告诉我,现在有几个人在和你一起做早餐?”
祝师傅看着眼前的醉汉,不置可否,“以后那么多酒——你是不是看到重影了?这里不就咱两个人吗?”
“那——不对啊——,”醉汉嗫嚅着,望向粑铺里的另外两“人”,“他们又是谁?老板,你不要吓我!”
“哪还有人?”祝师傅环顾四周,空空荡荡地,“小伙子,酒这东西不是好玩意。”
醉汉急忙解释,“刚才他们俩还一起说话呢。”
“说啥?”祝师傅只能顺着醉汉问。
“那女的对男的说,阿四,发酵粉别放太多,荞麦里不掺糖容易酸。”
“什么?!”祝师傅一激灵,像疯了一样,四处寻找,他拉住醉汉的衣领,大声质问道,“你说的人到底在哪,我怎么看不见?”
醉汉正准备指认,揉了揉眼睛,却再也看不到那一男一女,“我去!他们不见了。”
“你没有骗我?”祝师傅已经魂不守舍了,那段对话是他老伴经常和吴阿四说的,旁人不可能知道。
醉汉却一头栽倒在店前面。
祝师傅喊了大半天,也不起来,他腿脚不好,也抬不动,于是,祝师傅只好由着他,自顾自地继续做粑。
大约五点钟,天光大亮,路灯也撤了。
“小伙子?”祝师傅怎么找也找不到那个醉汉。
五点半左右,来了第一个客人,是附近的蔡阿姨,她永远起得最早。
“老祝,来个荞麦的,”蔡阿姨最是八卦,“现在的年轻人呦,就喜欢乱喝,这不,路口有个人喝多了躺路中央,被卡车给压死了。”
“什么?”祝师傅急忙询问,还描述了之前醉汉的衣着和模样,竟一模一样,“刚死的?”
“那倒不是,”蔡阿姨咬了一口荞麦粑,“听来收尸的法医说,已经死了三五个时辰。”
“三五个时辰?”祝师傅吓得说不出话来,三五个时辰之前,他不是还在和自己说话?
难道说,他在和自己说话之前,人就没了?
“老七,你在听我吗?”顾老六见闫老七已经失神,催促道,“我要回去了,这里的早餐太难吃,以后我都不来了。”
闫老七精神恍惚地点头,并未注意到顾老六的离去,不一会儿,他的诺基亚手机就接到电话,“谁啊?”
“是闫老七吗?”对方似乎不太确定,“我是顾老六楼下做早餐的祝师傅,我现在在殡仪馆,老六手机里就存了你一个人的号码,我只能打给你。”
“你捡到他手机了?”
祝师傅不停地叹气,“老六在这里没有亲人,人走了,连个办葬礼的都没有,我就是想问问你——你知不知道他还有别的家属吗?”
闫老七捂着嘴,不敢说话,最后嗫嚅地问道,“老六是怎么死的?”
“喝多了,被卡车撞死的。”
闫老七闭上眼睛。
合着那个醉汉是他自己?
西门之四眼井
说起安庆四眼井,当代年轻人是不了解的。它的历史长达两千多年,早在春秋末期,就有西施郑旦四眼井旁比美的古老传说。
在没有自来水的年代,居民在这里淘米、洗菜、洗衣,到夏天了,人们还在井旁扯水洗脚,哪怕在石化厂未建前,它的水依然比自来水公司的干净、安全,却不幸被历史遗忘。
我写这些与老安庆有关的故事,第一它的确是很好的素材,第二我也想为一个生活了近三十年的老城做一点事。
安庆,一个不该被现代化建设牺牲的城市。有人说是石化厂毁了安庆,可石化厂是人建起来的,归根结底是你们自己毁掉的。
古城安庆以前有两张名片,一是四牌楼,二就是位于城西大观楼北侧的四眼井。老井体式独特,井上是四个圆形排列的井圈。一口井有四个井圈,这在老城罕见。井有公井和私井,而四眼井是一口标准的公井。因其清泉不竭,上置相对井栏4眼,故名“四眼井”。
政府将它立为重点文物保护对象。听起来是不是很讽刺?大凡被政府大张旗鼓保护的文物都被政府给拆了,譬如古城墙,其它我就不说了,市民都本着破旧立新的态度来看待,说了无用,老婆是新的好。
现在你再去看四眼井,四口井被水泥围墙圈了起来,围墙前方有不少卖菜的摊贩,一些菜叶被随意的丢弃在地上。围墙内部也有不少垃圾,有的垃圾甚至覆盖在了井口上。四口井中的三口井口被铁皮、编织物等遮挡物覆盖,且这些遮挡物都已破烂不堪。向井内望去,发现井水较为浑浊,其中一个口井的井水表面长满了类似青苔的绿色漂浮物。在围墙的南侧,有一块低矮的石碑,上面写着“市文物保护对象”,由市文物管理处1996年所立。据了解,前些年,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来此测过四眼井的水质,结果是井水被污染,目前已不能饮用。
美国花几百年仍被嘲笑没文化,可我泱泱华夏五千年,大凡能代表历史悠久的东西都在一次次的破旧立新中被破。
以后,你拿什么跟人谈自己国家有五千年的历史,外面一座代表历史的古建筑、文物都没有,博物馆里还尽是淘宝款。
历史不该被遗忘,而是尊重。不尊重历史的后果,还没看够?历史好比一个等了你一辈子的妻子,可你只留连情人的花枝招展。
繁华过后,终究会落幕。
说一个和四眼井休戚相关的故事,在安庆广为流传,真实发生的事件。话说99年,世纪末前一年,四眼井旁老房子改造,挖出了人骨,后来知道是这人家的儿子杀了女朋友,埋在地下,人跑了。
这故事给四眼井平添了一丝诡异的气氛,不过,见识过马山的安庆人,都不会把它当回事。马山防空洞发现人骨的事比它轰动多了。
另外,四眼井虽栖身农贸市场,却还是美食街。各种土菜馆遍布,锅巴粥、牛骨头、淮南牛肉汤最出名,我以前只知道北正街是美食街,从未听闻四眼井,可见其繁华早已不在。
而今,四眼井已成为一代人的记忆,好比初恋,虽记忆犹新,却温情不再。有些柃不清的会说,留个名头已经不错了,毕竟是过去的事。可什么是过去,现在不过是未发生的过去,一旦发生了,它也是过去。
没有过去,何来未来。疼情人不疼老婆,不,你谁都不疼,因为情人也将成为过去,未来将是另一批情人,而另一批情人仍将成为过去。
中国式婚姻,凑合着过,中国式爱情,父母喜欢就好,中国式文物保护,随便糊弄。相信我们的祖先都吃过它的水,俗语说吃水不忘挖井人,但人就是偏偏就是健忘。
下面说一下安庆大观楼,与武汉黄鹤楼,九江庾楼并称“长江三大名楼”始建于清代,见证了太多历史,据说1925年一场大火烧了亳州的大观楼,还重建了,可安庆大观楼好好的,却被政府因一己私利于2012年给拆了,用作商业用途。
政府脑残不是什么新鲜事,暂且不表。之所以举这个例子乃另有所图。四眼井好比不被宠爱的后宫嫔妃,已在冷宫中,死亡是早晚的事。我很好奇,下一次政府会以何种名义将它彻底拆除,管他呢,政府的理由多了去。
安庆因为古城墙被拆早已不是历史文化名城,这要感谢英明的官员,为了后面的官员不再打古城墙的主意,一不做二不休,太有先见之明。
古城墙的拆除其实是市民整体麻木的表现,一座国家级文物被拆,不仅没有人被问责,连个抗议的人都没有。这要在国外,动了一块砖,早就横幅漫天,新闻铺天盖地,游行队伍从城东到城北,可是,安庆人一点反应都没有。
我们早已习惯了纵容,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争取权益时没人理会。自己都不在乎自己,没人会鸟你。是你们的麻木不仁纵容了官员的专横跋扈。本来是孙子的偏偏成了爷爷。我见过孙子踹爷爷的,爸爸妈妈不理不睬,行,一报还一报,早晚得自作自受。
说实话,四眼井我不熟,去过也没印象。玉琳路那边以前常去,也在那边工作了一段时间,但不是所有地方都去过。
有历史的地方的才有文化。安庆有文化,四眼井有文化。可再过些年,我就不敢这么说了。把石化厂放进来等同于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已经回不去了。
安庆而今只是失去了一个历史文化名城的头衔,未来失去的将更多。它忘了本,就要承受没有根的代价。
以后,没来过安庆的可以先看看四眼井,它离江边很近,打听一下相信老年人都清楚。或许它不那么新、好看,可是,它可以反衬你的年轻,不是吗?
别忘了,一直遗忘历史的人,终将成为历史的一部分。 高井头之三步两桥
“三步两个桥,江万春,老江毛,馒头渣肉味道高,小小门面生意好。来来往往吃客多,座上时常有阔老。”
以上是1935年安庆民谣第八课。
“三步两个桥”就是三步两桥,建设路江毛水饺旗舰店前那一小段,位于高井头向西往人民路的拐弯处。
一桥在建设路上,南北走向,一桥在人民路上,呈东西走向。
三步两桥已不复往昔风采,经过市政府的不懈努力 ,彻底被遗忘。
一个普通的日子,年过花甲的老太推着轮椅上年过八旬的老父亲 ,一家老小共三人,拍着饱腹的肚子,从江毛水饺走出来。
“天宝,到爷爷这来 ,”袁洲今年身体不错,一次院都没住过,“还记得你有一张戴着天蓝色八角帽,坐摇篮里的童年照片吗?”
已人到中年的牛问天早早就独立出去,和家人关系都不是很亲密,对照片什么的也毫无印象,但他不能说,医生说,爷爷心脏不好,于是,他强颜欢笑道,“记得啊。”
“三胖,推我去桥上面,”花甲老太是袁洲的三女 ,儿时较胖,获封三胖美誉,“咱们全家拍个全家福。”
不远处正是三步两桥 ,只是,现在已经九点多,天上也挂起月亮。
“知道了,爹。”袁竹不情不愿地应和,她和父母、兄弟姐妹们关系都不太融洽。
国内就这情况,付出最多是女儿,得到最多永远是儿子。
女儿负责养家,儿子负责败家。
“那张照片还是素清拍的,”张素清是袁洲三年前才走掉的老伴,一般来说,女性更长寿,毕竟男人好勇斗狠,是早亡之诏,而早衰的女人大都是被家庭这座大山压死,“我对不起素清。”
袁竹深以为然,她母亲是累死的。母女关系向来复杂,一般来说,母亲都更偏向儿子。
大儿子袁枚从小娇生惯养,一日在首都街头,被小黄毛看了一眼女友,竟挥刀砍死了对方,赔了两百多万,现关在监狱还没出狱。
二儿子袁阑从小就是个惹事精,长大后吃喝嫖赌抽样样全,他成长的过程就是还债的过程 ,一生有过数个女人,但不曾结婚,去年在外欠赌债,躲了起来,至今未归。
三女儿袁竹最省心,却最受冷落。
会哭的娃有糖吃。
四女儿袁菊不省心,离婚三回带四个娃,一个人住在出租房,老父亲每个月都要拿养老金救济。
充当了母亲生前角色的袁竹除了要忍受老父亲的暴脾气,还要负责饮食起居,找过保姆,没一个能撑足月。
老实人在任何时候都被欺负。
“爹,别想那么多,妈在下面不见得就难过,”袁竹尽量表现得不那么针锋相对,不过心中怨气难消,“她是为我们走的,我们也要替她好好活着。”
袁洲没生气 ,他抬头看着天空挂着的月亮,“那天晚上也有月亮。”
“还有猫,”袁洲思绪万千,手不停颤抖,“不过,那是拍照之前的事。”
“我和素清在桥下发现四只出世不久的小黑猫,两公两母,”袁洲的记忆越来越清晰,仿佛近在眼前,只不过他身体虚弱,声音不大,“它们看上去很可怜,可袁枚和袁阑都对猫毛过敏,家里不能养。素清见它们可怜,到小卖部买了几根火腿肠和纯奶,勉强喂饱了它们,然后她推着摇篮和我一道,将它们放在附近小区的居民楼。”
“做完以后,我们又回到三步两桥,”袁洲脸上带着笑意,仿佛见到了一副美丽的风景,“素清说,不如给天宝拍张照片,正好带了相机。”
隐约间,袁竹已推着袁洲到了桥中央。
说是桥,实际上,下面没有河,也没有水。在城市规划中,被牺牲了。
“爷爷,要拍照就快点,明天我还要上早班,”牛问天是社畜,每天抱着996福报过日子 ,现在疫情严重,能有一份工作就不错了,“我还有房贷要还。”
袁竹瞪了他一眼,首付都是她这个做妈的付的,平常的月供她也有出力,没两年,他又买了辆小四十万的车,她不得不凌晨多打一份工,继续让孩子吸血。
“妈,你别瞪我,”牛问天一副不乐意的样子,“要不是你非要我来,我才不来。”
袁竹哀叹一声,都怪自己命苦,真心错付了每一个遇到的男人,幸而生完牛问天,她就无法再生育,而儿子虽然是白眼狼,好在她已年迈,没几年羊毛薅了。
“天宝,你靠着爷爷。”袁竹指挥若定。
“三胖,你也来,”袁洲人虽然老,脑子却也活泛,“有个功能是自动拍照,就用那个。”
花甲老太袁竹狐疑地望着袁洲,这老太向来只看重儿子,女儿就像不是他亲生的一样,拍照从来不叫她,怎么还转性了,“还是算了吧。”
“三胖,听话!”袁洲愤怒地咆哮着,还伴随着咳嗽。
袁竹还记得儿时被打之前,袁洲都会说这句话,她本能地缩着脑袋,往后靠,“知道了,爹。”
“拍那张照片的契机,你大概还不知道,”袁洲漏风的牙齿对着天空,月亮撒下一片银白色,“天宝有先天性心脏病,不过,你不奇怪为何复查却没有?”
袁竹震惊不已,牛问天有先天性心脏病做奶奶的自然知道,“爹,你明言,女儿不解。”
“那一夜,我和素清推着天宝从江毛走出来,坐在桥中央,素清在哭,我在一旁劝她,医生说,天宝撑不了多久,”袁洲看向牛问天,眼里带着不舍,“就在那时候,我们听见了猫叫。”
牛问天不相信,在一旁板着脸,一言不发。
袁洲自打上了年纪,经常会胡言乱语 ,家人都习以为常。
“素清第一个跑下桥,她拖起四只小黑猫,怜惜地望着,”袁洲说话开始大喘气了,稍微停顿了一下,“猫装在一个纸盒中,下面有半本线装书,我平常也看《易经》,看得出那是一本教人逆天改命的书,而且和猫息息相关。”
袁竹架好手机 ,牛问天已经不耐烦地站在袁洲一侧 ,“咔嚓”一声响过,拍照结束。
“爹,走吧。”
牛问天也催促道,“是啊,爷爷,咱早点回去,大晚上,易受凉。”
袁洲不满地看着他们,身体剧烈的颤抖,“我活不久了,就不能陪我多说会儿话?”
袁竹瞪了牛问天一眼,无可奈何地顺从老父亲 “爹,你说。”
“书上说,人命可以用猫命来换,”袁洲的眼神空洞,“但代价也不小,或直接消耗子孙后代的气运。”
袁竹再傻也听明白了,“爹用猫命换了天宝的命,导致我们所有人的气运都不好?”
“我对不起你们。”袁洲眼中噙着泪水。
牛问天坚信科学,在一旁猛摇头。
“爹为何现在又要说出来?”这才是袁竹的困惑。
袁洲看向牛问天,“天宝,你还没告诉你妈私生子的事吧?”
牛问天手一哆嗦,结巴道,“爷爷怎么知道?”
“哼!你还有脸说,”袁洲看着不成器的孙儿,无可奈何地说,“怎么每次都是你?”
袁竹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只能死死地看着儿子。
“孩子的先天性心脏病拖不了多久了,”袁洲的话振聋发聩,“你急着走,不就是想早点回医院?”
牛问天哭了 ,跪在地上 ,歇斯底里,“爷爷,你说的办法是不是真的,我这就给你搞猫来。”
袁洲叹气,“没用 ,书上说了,物质都是靠等价交换,你的命是用猫命和全家的气运换来,现在,需要用一个人的命和全家剩余的气运来换 ,你们谁愿意死?”
大概是讽刺 ,袁竹和牛问天齐齐看着袁洲,袁洲并未生气,而是闭上眼睛,默默点头。
“书在我房里,你们按步骤来操作。”
一个月以后,大龙山墓地。
“爹娘,我们来看你了,”袁洲和张素清的墓在两个方向,隔得有点远,张素清生前就表示,看了一辈子,腻了,死后不想靠太近。
“爷爷,我带嘉禾来看你了,”牛问天拍着才三岁的牛嘉禾,“叫太爷爷。”
牛嘉禾跪着,匍匐在地,“太爷爷!”
山上传来猫叫,像是在回应。
下山时 ,袁竹拉住牛问天,“天宝,你快来看 ,这是那天夜里拍的照片,桥下有四只猫,还有我妈。”
牛问天一时手足无措,手机相册中的年轻女人正是他的奶奶张素清,她望着牛问天,满脸慈爱。
西门之鸭儿塘
鸭儿塘,以河渠折西通江,形状似一只头南尾北浮游戏水的鸭子,故此得名鸭儿塘。只是,现在的鸭儿塘既没有鸭子,也不再美。或许民国审美观与现代格格不入,总是往丑了建。
我从老照片中窥视过从前的鸭儿塘,破是破了点,但颜值在线。而回看老照片,总让我想到那件尘封的往事和故人(或许是人)。
好像还没介绍过,我来自—宿松县、二郎镇、石头村、洪屋组,一个破败的小山村,忘了几岁时随父母来安庆经营肉铺,托关系上了石化厂的小学—石化一小(如今重组成石化一中)。
而这件古怪的事就发生在我上五年级的时候。
那年代,就属石化的效益好,待遇高,负面影响就是环境被破坏,土地被污染,河水被侵蚀…
不过,吃不饱穿不暖的时候,谁在乎环境?
只要知道石化一小的,就知道隔着围墙的马路对面也有一家炼油厂,每天排出的气体都被学生们照单全收。
学生们也有怨言,但大部分都是员工子女,总不能让父母失去生计吧,只得妥协。
尤记得事情发生在夏季校运动会时期,从校门口开始,经过四中,终点则是鸭儿塘。
我儿时体型圆润,也不高,跑长跑是凑人数 ,并非擅长 ,记得名次是一百多,参与者有三四百人。
故事开始。
宁做鸡头,不做凤尾。我就是那种开局全力冲刺,中端后继乏力,注定吊车尾。
跑了一千来米,我就气喘如牛,大颗大颗的汗珠往下掉,胸口火辣辣地,像吃了魔鬼椒。
“妈蛋,累死爷爷了。”
我冲刺得太快,身旁仅二三人,但我停下来,别人还有力气,于是,我就被甩下来了。
对于名次,我没追求。
见前方有个小吃摊,我坐下来,要了一碗稀饭,五个油煎包、两个水煮蛋和一杯鲜奶,美滋滋地吃起来。
这是我早已规划好的打算。
一个校运动会,又没录像,又没裁判的,管我干嘛,重在参与嘛。
往届学长都这么干,这一届我也不是独一份。
“老板娘,包子烤糊了,不过,你的奶味不错。”
已经三十五的佟荔娅也不动怒,见是我这个常客,叉着A4腰,挺着沉甸甸的哈密瓜,假装愠怒道,“小兔崽子不学好,毛都没长齐,调侃老娘?”
“佟姨,我这是跑太快,低血糖了。”
佟荔娅刚想发飙,无意间瞥向远方,四中方向有车队过来,“是电视台的人,阿宁,你还不赶快跑?”
哇靠!
学校太鸡贼,不声不响把电视台给招来了,我说去年好几个和我一起吃,今儿咋一个没有。
“大意了。”
我也顾不上鸡蛋壳只剥了一半,塞嘴里就赶紧动身跑。
造型赶得上王思聪吃汉堡。
不一会儿,我就跑到四中附近。
“这么咋静悄悄的,往年四中虽不是同一天举行运动会,至少有不少观众,今天咋一个人都看不着。”
远方有一团迷雾,在四处扩散,很快就笼罩了大半天空。
我看到了石化厂连绵起伏的输油管道及浓密的白烟。
附近几乎被石化厂包围。
“CTMD石化厂。”
我继续跑,身旁一个人都没有,看来是我耽搁太久,大家都超过了我。
迷雾更浓了。
等我缓过神来,开始心慌不已。
不对劲啊 ,这房子、树、垃圾桶、墙上写着的“安庆是我家,创建靠大家”及墙边两坨硬邦邦的米田共,已经见过三回了。
这片范围才一百米不到,再肾亏也不至于跑这么慢呀。
老子这是迷路了?
我不信邪,又跑了四五趟,累得坐在水泥地上气喘如牛。
不行了。
我对着两边脸使劲拍打,疼,不是做梦。
渐渐地,周围雾气蒙蒙,浓雾仍没有散去的迹象,甚至范围不断扩大,隐约还能闻到一股工业化肥味。
“难不成,石化厂泄露了?”
不想则已,越想越后怕。
那可不是开玩笑的,管道这么长,一出事就是大事啊。
等我起身,想找条路走,已经没有路了。
四面八方全是迷雾,什么都看不见。
“跟我来!”不知从哪个方向伸出一只白嫩的玉手,“我带你出去。”
“你谁啊?”
身处迷雾之中,看不清对方的脸,像透明般。对方是个女生,和我差不多大 ,身上穿着四中夏季校服,只是,她竟然没穿鞋。
脚若竹笋,臂若莲藕,极品。
“同学,你叫啥名?”即使身处险境,我也没忘记种族天赋,撩妹技术已成肌肉记忆。
“烟!”
被对方牵着手,我是一点抵触情绪都没得。
“姓闫还是严?”
对方就不再说话了。
“这雾是什么?”
“不是雾。”
“那是什么?”
“烟。”
我一怔,扯 ,分明就是雾,哪有这种烟,一点都不刺鼻。
烟牵着我的手,越走越远。
“你带我去哪?”
“你想去的地方。”她语气平淡,仿佛在回应一道普通的数学题。
置身于浓雾中,我已经冷静不下来。我深以为是在雾中央,方圆几里地都是雾,什么建筑物都看不清。
我们不停地走,具体走多久不知道,但我的脚很酸,很胀…
“你为什么带我兜圈?”
迷雾显出一道裂缝,裂缝中依然能辨认“安庆四中”的烫金大字。
校园内传来哀乐。
原地踏步。
烟停了下来,上半身渐渐现行,露出一张可可爱爱的脸,这个女孩很好看,也很年轻。
“进入禁忌的区域,便会有邪恶的事物临头。”
她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不带一丝一毫情绪,奇怪的是,我并没有害怕。
她不是鬼,我确定。
“你到底—是什么?”
“我?”
她没有回答,也无需回答。
“到了!”
我恍惚了一下,到什么到 ,结果我一看,浓雾点点散去,路牌也显现出来。
鸭儿塘路。
街边上都是人。
同学们都在,有人在休息喝水,也有人在返程。好歹也是运动会,名次不重要,也有象征意义。
电视台的追踪车也懒懒散散地跟随着。
“干哈呢,机车,走,跟老子回去,”阿飞拉着我往回跑,“不是我说你,你肾亏啊。”
尼玛!
为证明自己拥有黄金肾,喝了一瓶矿泉水的我先阿飞一步抢跑,害的他在后面边追边骂。
“你个龟儿子!”
路上都是返程的同学,没有雾。
我很好奇自己怎么一眨眼到的鸭儿塘,也好奇“烟”的身份,不是鬼,难道是妖怪?精怪?
“别跑了,快,快了。”阿飞追上来,扶着我的肩膀,喘不上气。
我刚想说什么,突然,听到一阵阵哀乐传来。
四中。
“学校出啥事了?”
阿飞胸有成竹地说道,“我还真知道。有几个学生中毒,还死了一个,不过,问题不大。”
我知道他说的问题不大指什么,花了钱,再大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他们在看什么?”
只见有十几个学生模样的人在看宣传栏。
“比赛呢。”
“谁在乎?!”我转身就缓缓向宣传栏走去。
阿飞想通,也跟过来。
宣传栏里陈列的是各班级里的优秀学生,人群没想象中的喧哗,相反寂静得很。
我看了半天,也没察觉出什么。正准备离开,才注意到角落里一张身着校服的学生,那是一张熟悉的脸,可可爱爱…
照片的主人叫燕杏儿。
还真姓YAN呐。
“同学,请问这个女孩在学校吗?”
旁边一个矮个女孩顿时就哭起来,好容易不哭了,还一抽一抽的,“杏儿中毒死了,烟吸多了。”
“死了?—不可能。”
我能通灵,刚才看到的分明不是鬼,我自己的专业也能错?
茫然了一会,我再次看着宣传栏上燕杏儿的寄语:进入禁忌的区域,便会有邪恶的事物临头。—斯蒂芬金。
那女孩到底是什么,对我仍然是个未解之谜。之后对着石化厂的烟雾,更添了一层恐惧。
不只是对迷雾,更多的是人性。
西门之大王庙
我要讲的是有关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
男女主角来自西门老街的两户普通人家,男方叫黎落,女方叫江燕。二人从小一起玩踢毽子长大,后来又共同在大王庙上的小学、初中,同一个年级,还是同桌,到高中,二人又一起去了十一中,虽然已经不同班,还是会一起放学、回家。高中三年结束,二人都没能上大学,好在已经确定了恋爱关系。
出学校后,二人又工作在一起,又一起同居,第二年,江燕意外怀孕,因为发现得晚,只得生下来,消息被双方父母得知,被一直催婚,但江燕并不想这么年轻就结婚,跟黎落说了实话,孩子不是他的,是她在外面玩认识的某人,那之后,江燕生下孩子留给了自己的母亲,一个人孤身去了外地,每月都会按时寄钱回家。
黎落又交往了两任女友,跟第二个结了婚。可婚后才发现,女方堕胎次数太多,已无法生育。两人没持续太久,感情越久越淡,第三年就分了,女方也闪嫁给一个有孩子的中年男人。于是,黎落开始了长达一年的空窗期。
黎落没搬家,反而把父母送进了新房。他也说不清为什么,住了二十几年,感情深吧。有一天,他出门倒垃圾,路过江燕的家,不经意地一瞥,楼上探出一个人头,在朝他招手。江燕回来了。
他走进门,见到了她已经六岁的女儿小月牙,小月牙生得特别可爱,脚脖子上戴着铃铛,走起路来发出叮铃铃的脆响。
从江燕的口中得知,她刚到广州就认识了一个富商,两人没有登记结婚,但是住在了一起,前后两年,回过四五次家,陪女儿玩,富商破产后抛弃了她,第三年,她又在一起工作的工厂和同事相爱,第四年就结了婚,但男方不愿意接纳她的孩子,两人一直争吵不断,于年尾离了婚,离婚后,她带着积蓄回了安庆。
江燕也询问了黎落的近况。两人唏嘘半天。江燕问他为什么不搬家,大王庙的房子早已破烂不堪,年轻人都搬走了,剩下的都是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黎落没有回答她的问题。第二天,二人带着小月牙去菱湖公园耍,路人都夸他女儿可爱,他也没反驳,长此以往,约两三个月光景,两人决定要在一起。
两人领了证,过起了夫妻生活。第二年,小月牙有了妹妹,取名小湾湾,小月牙也开始上幼稚园了。
黎落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也没有太多积蓄。给母亲买房花光了,结婚还是贷款。恋爱中的人是不现实的,婚姻最诚实。江燕是一个见识过繁华的人,她无法忍受普通妇女的生活。每天五点就起床,洗衣、做饭,喂孩子,黎落经常上夜班,一个月勉强三千块工资,对付日常开销已然捉襟见肘,随着孩子长大,用钱的地方变得更多,矛盾就开始升级,以前也吵过,但都是小打小闹,可是慢慢地,越吵越凶,后来,两人开始动起手来。
结婚的第三年,警察和前来看热闹的人一次比一次多。为了缓解矛盾,黎落将小湾湾交给自己的母亲带,老人家很高兴,小月牙上小学后,负担变得更重了,江燕也开始到工厂上班,上了一个礼拜,两人就吵起来,两人都有夜班上,孩子没人管,于是,江燕换了一份全白班的工作,在大王庙附近的成衣店卖服装。
日子本来开始好起来,黎落却一病不起,长年在没有保护的工厂,他患上了尘肺病,去时,厂里没给他买保险,拒绝赔付,没办法,老母亲卖了房子和老屋,搬来大王庙照顾他们。江燕被吓住,但还是接受了事实,大家七拼八凑给黎落看病,跑合肥,跑上海,几乎花光了后来存的钱,但黎落的病却没有一丝起色。
从未见过大风大浪的江燕两年间便彻底崩溃了。她开始变老,三十来岁看上去却比实际年龄老十岁,每天都是红肿的双眼,大大的黑眼圈,原本还算苗条的身材也开始日渐走形。岁月没有放过她,生活更没有。
黎落看在眼里,提出了离婚,江燕还年轻,可以找到更好的。可是,江燕还没放弃,她提出去外地,可以挣更多钱。
任谁也劝不动她。后来,江燕就收拾行李,去了苏州,每个月赚的钱都寄回来支撑着家庭。可是,第三年,黎落的母亲打电话给她,黎落走了。江燕嘱咐黎妈妈好好照顾两个孩子,她会准时寄钱回来。
这样的日子持续到第五年,黎妈妈告诉她,她日子不多,需要她回来带孩子。此时,大女儿已经上了高中,小女儿也上到小学五年级。
江燕回来后就在附近找了个工作。黎妈妈走了,江燕肩负起带孩子的责任,她渐渐成了一名职业妇女。第二年,她又结婚了,对方是一个从没成家的男人,比她还年轻五岁。她对男人惟一的条件是,不再生孩子,男人同意了。
江燕随男人搬到了龙狮桥,大王庙的房子就搁置在那了。没过两年,江燕的母亲病逝,房子留给了她,于是,她打算把两套房子都卖了。
两年没回来,江燕决定把房子都清空,没用的都扔掉。江燕收拾了三天,将母亲的遗物都装进箱,又去收拾黎落家的老房子。
黎落从没有过搬家的念头,即便二人结婚以后。江燕收拾了每一个地方。在移床时,意外发现一个被掏空的小洞,从洞里拿出好几个纸团,上面的字大部分已经看不清,但可以清楚地看清,是小孩写的。她打开最破的那张纸,上面写着:江小燕,我戏换腻,将来我一定要去你。写字的时候,黎落应该还是个小学生。
江燕第一回知道,黎落喜欢了她这么多年,从青梅竹马的时候就开始了。她又一次性打开了其余的纸条,后面都没有什么错别字了,字迹也工整起来,随便打开其中一张,上面写着:总有一天你还会回来,我会一直在大王庙等你,你一定要找到我。
她把每一张纸条都看了一遍。然后,她把它们都放回了洞里,将床移回原位。回家后,老公说有人来打听房子了,江燕却问,我们一起搬到大王庙住好不好。
说不定他会回来。江燕心想。 天桥之夜市
方圆是个宅男,家里不缺钱,父母又宠着,他已经好几年没做过正经工作,夜里常熬夜,打游戏打到凌晨一两点,饿了就跑到外面吃夜宵。
天桥下,凌晨以后还是十分热闹,那是非善男信女出动的标准时间。若是夏天,成群的美女游走在其中,确实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有许多人不为美食,为美女也会特意跑到这只人流复杂的地方来碰运气。
方圆是很闷的一个人,人也不好看,没人会主动搭理他,除非他亮出房产证或银行卡,那倒是百分百撩妹成功,不过,方圆从不这么做,而且很抗拒与女人有亲密的接触,在女人方面,他是近乎到洁癖的人,不是什么样的女人都能走进他心中。
平常,他都是吃馄炖,来到摊位上,发现老板娘身边多了一个人,一个相貌清新,上身白色衬衫,下身黑色长裙的女孩,看起来二十三四岁,牙齿很白,见有客人,忙招呼道,“吃点什么?”
“和以前一样,”方圆小声地说,“两碗馄炖。”
“大碗小碗?”
“小碗,打包带走,”方圆说完有些后悔,如果在这里吃,可以多欣赏一下这女孩,但话说出口,不好往回收,“急,可以快点吗?”
“好的,等我五分钟。”
女孩的声音很好听。这时,老板娘走出来,见是我,忙打招呼,“是阿圆啊,又饿啦。这是我侄女,杨咪,刚大学毕业,来帮帮忙。”
“哦,你好,我是方圆。”
“你好,我杨咪,”女孩的眼睛很大,很圆,透着股机灵劲儿,很可爱,方圆越看越喜欢,但一个声音却不停地催促他走,“好了,欢迎下次光临。”
“谢谢,”方圆灰溜溜地拿着馄炖离开了。
以后他饿了还是会去这家馄炖店,总不能因为羞涩让肚子饿着。其它地方的食物不是太脏就是不对胃口,只有这家馄炖,他百吃不厌。
他一个月内去了二十三天,二人渐渐地熟识起来,他知道了很多她的事,在医专上学,学护士专业,不过还不知道会被分配到哪,而她也知道方圆离群索居、不务正业,每天光顾着打游戏的原因,父母不离婚导致的,他自小就看着父母吵架,盼着父母早日离婚,却一直未能如愿,父母总说是为了他好。
可方圆内心真实的想法是,为了我,就赶快离婚。
熟了后,方圆胆子也大了,话变得多起来,有一回说溜嘴,“可以一起看场电影吗?”杨咪愣了一下,老半天不说话,方圆深觉尴尬,飞也似的离开了,那之后一个礼拜,他再也没去天桥下。
可是,饿了必须吃东西,他还是禁不住诱惑,凌晨一点去了天桥,他故意换了发型、衣服,跑去买烧烤,再也不买馄炖。他总是不经意间偷偷窥视着在另一边忙碌的她,看完赶紧把东西打包好离开。
连续吃了半年烧烤,方圆觉得身体不舒服,于是,去了附近的医院,住了一天院,医生说先观察看看,第二天我起身,杨咪穿着护士服站在我身边,准备给我量体温。
“是你,”方圆诧异,恨不得把自己埋进去,“分配啦?”
“嗯,”杨咪说,“实习期一过,我就是这件医院的正式护士。你得了什么病?”
“还在等结果,”方圆说,“不过,应该问题不大,我不抽烟不喝酒的。”
医生叫他先回去,过两天再来复查。两天后,他来了,再次见到了杨咪,他仍不敢说太多话,只是一直对着她笑。往后的一个月,医生让他住在医院,继续接受治疗。
某一天,他又看见杨咪,趴在窗口看天,一个身材一般的护士来叫她,37床的病人不行了,就是那个患肝癌的,没救了,杨咪吃了一惊,她应该认识那个病人,我很想跟她说话,但不敢开口,看着她离开我的视线。
接下来的七天,他看见她时都在哭泣,于是他猜想,那个病人肯定是死了。看到她难过,他的心一下子沉下去,多希望可以代替她。
这时,医院的主任走过来,和她聊了好半天,希望她可以回去休息一下,调整好情绪再回来。她听从了吩咐,脱下制服,拿着随身物品离开了医院。
凌晨,他偷偷地出院了,穿着病号服,路上没有人,一个都没有。他走得很慢,感觉很特别,像在飘。
走到路口,对面就是馄炖店,老板娘在招呼客人,可没看到杨咪,等过了马路,走在拥挤的人群中,被人撞了好几下,却没有一个人说一声道歉,该怎么说,中国人嘛都这样。
方圆看到她了,她躲在馄炖店右边拐角处,一个铁桶里在烧着冥币和黄纸,烟一直在往上飘,今天应该是那人的头七,没想到她和那人感情那么深,还有些小嫉妒。他走了过去,声音很小,叫了她名字,她根本没听到,连头都没抬。
方圆在她附近五米外站着,她对着火光冲天的地方,火里似乎在烧着那人的照片,她哭着说,“你问我想不想一起去看电影,我还没回答你就走了,你个王八犊子。”
方圆愣了一下,低下头,才发现,右手手腕处有一个病号环,写着37床,病种:肝癌晚期,一瞬间,他都想起来了,再往火桶里看时,那张照片应该是方圆的背影。
原来,吃烧烤得肝癌是真的。他已经死了,再也没机会问她打算看什么电影。他停下脚步,回忆起过往,他曾交往过一个姑娘,但始终不敢开口对她说,总有一天我要娶你,你可不可以等我,他没问出口,姑娘也没给她时间说,嫁人了。
怎么可以让悲剧再发生一回?方圆注视着杨咪,内心百转千回,如果可以,下一次一定说出口,也不会再让人等你想明白。
杨咪擦干了眼泪,心也平静下来,说,“连拒绝的机会都不给我,你这个损色。活该你有着一颗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心。”
方圆对这一反转非常不满,愤怒地看着我,“你他妈怎么一点浪漫都不懂?”
我默默码下最后一段话:人要有自知之明。 东门之朱家巷
元华坐在靠墙的沙发上,一动不动地看希区柯克,今天,他看的是著名的《后窗》,剧情就不赘述了,就是一个人用望远镜观察到,或许那个女人的老公杀了她,像这种悬疑故事现在早已烂大街,但是依然有人爱看。
剧情紧张时,他突然听见一阵争吵声,从声音判断,来自五楼的马文夫妇,妻子好像姓洛,还有一个刚满月的孩子,这二人自从搬进这所公寓,几乎没有不吵的时候,好在二人都要上班,吵架的时间一般都在半夜。
今天,动静似乎有些大,可以听出锅碗瓢盆乱摔和不绝于耳的咒骂,不过这声音很快就结束,最终寂静得令人害怕。
元华刻意关上电脑,仔细听,却再也听不见了。然后,他打开电脑,继续往后看,第二天早上,他才勉强起床,早上是灵感最多的时候,他是一个网站的签约作者,写悬疑的,看电影也是为积累素材和磨练写作能力,晚上,他换了一部《爱德华大夫》,又再次听见那个声音,马文夫妇又开始了每天一次的争吵。
此后,他每天都会准时准点地听到他们的声音,再也没间断过,吵架的内容从男方的生活习惯到女方的作风习惯,吵得天昏地暗,不可开交,元华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哪有夫妻不吵架的,以前跟一个女孩也经常吵,每次都有人说,那么爱吵,结婚啊,是啊,结婚真的太适合那些喜欢吵架的人。
我不那么喜欢吵架,所以,我未婚。一个人过是很孤独的事,不过也有开心的日子,最近,我认识了一个女网友,她经常跟我讲她的心事,我也假装自己很爱听,我们无话不谈,只有一件事不行,绝不见面,视频都不行。
以前,我都是晚上写作,可自从听见马文夫妇吵架后,我改了自己的习惯,每天一大清早写,日更三千,时间一长,我对他们吵架这回事产生了依赖性,一天不吵我都会惦记着,心痒难耐,恨不得跑到他们家求他们继续。
这段日子,他们并不是每天都吵,不过隔三差五也会给我带来惊喜,一直从十一点吵到凌晨三四点。
现在,没有他们的争吵,我已经睡不着觉了。可是,这五天的争吵开始变得奇怪,不仅内容是一样的,连声音的处理、吵架的间隔都一模一样,仿佛有人刻意用了录音带在一天天回放,我开始担心了,究竟谁死了?
东门的朱家巷以旧房居多。
我就住在某小区三楼,四楼一直是空的,没人住,所以,五楼的声音我可以听得特别清楚,今晚,又是大半夜,我听了会马文夫妇的争吵,还是和前几天一样的套路,我听腻了,觉也睡不好,于是,我打定主意,去五楼探听一下情况。
我蹑手蹑脚地上楼,尽量不发出任何声音。我的耳朵贴着铁门,仍然是同样的吵架声,毫无新意,可是,突然吵架声有了些新意,我听见一声女人的惨叫,然后是男人的一句“你别死啊”,这话把我吓得魂飞魄散,但不能太用力,只得一步一步往回走。
回到家,我播了报警电话,警察一开始不信,最后总算答应来了。我听见楼梯间一阵闹腾,许多人上上下下地,最终,我在猫眼里看到一个警察在请我开门,他说,“你报的警?”
“嗯,我听见他们在吵架,然后上楼,听见那男人在说话。”
“你确定说话的是那个男人,”警察说,“你说从五天前就听见他们的吵架开始重复,对不对?”
我点了点头。
“你是做什么的?”警察拿起本子开始记。
他进屋来,电脑上正播着《迷魂记》。
“我是写小说的,悬疑。”
“希区柯克啊,”警察说,“还是少看点吧,看多了对听力不好。”
“我听力很好,”我说,“我能听见别人听不见的声音。”
警察皱了皱眉头,说道,“实话跟你说吧,你不可能听见他们吵架,他们都死了,经尸检,他们五天前就死了,应该是男的杀了妻子,又自杀,不可能还有第三个人,至于连续放五天录音,你肯定是想多了。”
“孩子怎么样?”
“什么孩子,他们才刚结婚,哪来的孩子,”警察看着我,我知道他在嘲笑,“少看点电视,多出去走走,外面空气好。”
警察走了之后,我使劲洗了把脸,镜子中的我显得特别憔悴,莫非是写小说写出了幻觉?我什么都不确定了。
我无法想象没有他们争吵的日子。不过,今晚我已经听过了,可以勉强睡着,第二天,我从报纸上看到了关于昨夜的新闻。
晚上,我仍然在同一时间看希区柯克,《惊魂记》,许多人应该比我熟,这时,我听见了婴儿的啼鸣,于是,走进卧室,我妻子盖着被子,穿了睡衣躺在床上,露出瘦骨嶙峋的身体,她脸色苍白,没有血色,不,她就是个骷髅,我赶紧去安抚我们的孩子,不过我从没过她奶粉,她不需要,我关上录音,孩子不哭了,摇篮里只剩下一具骷髅,但身上穿着衣服。
“现在,爸爸要去睡个好觉了,”我说完,打开另一段录音,是我和妻子吵架的部分,我拿到沙发上,静静地听,说,“我听了五天马文夫妇的吵架,太让人厌倦了,还是自己的最好。”
第二天,那位警察再来敲我的房门,没人开,于是,他把房东喊过来,房东跟他讲里面什么东西都没有,已经一年没住过人,他不信,打开以后,他也一脸懵逼,确实什么都没有,但他不放弃,向那人形容我的相貌,房东盯着他,说,“你是警察也不能胡说啊,那人叫元华,早就死了,他杀了老婆和孩子后,自杀了,就在四楼,你没听说吗,现在一到半夜就能听见他看希区柯克的声音,贼吓人了。”
警察打开了四楼的房间,里面的布置和他昨晚看到的一模一样。他回局里后就大病一场,缓了好几个礼拜才恢复正常。
天桥之鬼车
鬼车的概念从车发明以后就不断出现,那么,何为鬼车,不是报废的都能称为鬼车,必须得发生过死人事件,人的阴魂不散,不愿离开,便形成了鬼车。
北京330路公交车是最著名的鬼车,那还是1995年的事,现在估计许多人都已经不记得,接下来我要说的这个鬼车在安庆,是一辆夜间行驶在金华联到江边之间的七路公交车,这段路线不是随机的,因为它就是行驶在这段路线内时与一辆大型运输车发生了追尾,26名乘客和司机当场死亡。
当时这起事故引起了不少轰动,但不到半个月就过气了,某某明星妻子出轨的新闻铺天盖地,大家从悲痛中走出开启了全民吐槽。
我很少晚上出门,一来朋友不多,二来也没地方可去,有一回肚子饿了,冰箱里没东西吃,又已经夜里十二点多,只能到外面去买。外面风不大,也还算凉爽,此时是睡眠时间,可是外面仍然很热闹,许多店还开着,我本想买三碗馄炖,可又想吃臭豆腐,犹豫半天,还是去了油炸车旁。
谁都知道油炸脏,可谁都经不起诱惑。这两姐妹在这一带出了名,油炸功夫顶呱呱,生意比其它同行都好,有人说她们放了罂粟壳,可只是流言,谁都没证据。
女人需求多,我一去只能排老后面,前面是清一色的美女,穿着清凉,一看便知晚上有活动,等了快一刻钟,我总算买到了。
我过马路回家时碰到红灯,只好接着等,可是眼睛被一阵光线照射,从我左手边来了一辆七路公交车,它开得不快,但确实在移动,最后竟在我旁边停下,车门大开,司机从窗户里露头,说道,“上车,我载你。”
没人注意到这辆车,它很庞大,而且震动也不小,但其他人看不到。我知道它,它就是那辆之前发生车祸的事故车。
反正我懒得走路,上去就想投币,司机摆摆手,示意我没有多余的冥币找,我坐上去就和司机攀谈,顺便也递给他两根臭豆腐。他对开车这事依然颇有微词,生前开车都腻了,死后还要开,连个换班的都没有。
最后他向我介绍车里的乘客,男女老少,缺胳膊少腿的不在少数,剩下的是受撞击脑部而死,大家看到我,开始自我介绍。有几名老年人负责在家带孙子,没有工资,和另外两个黄毛小伙子一样无业,有五个是华茂、旺旺集团的员工,他们认为死亡相比在工厂上班,死亡是一种很好的解脱,剩下的什么行业都有,但没有什么惊喜。
他们问到我的职业,我说,自由职业,他们很快明白,我没有工作。司机为了化解尴尬,开始跟我有一搭没一搭地聊。
“我跟你说一件灵异事件吧,”他说完这话,我嘴里的臭豆腐瞬间就喷了出来,“我不是胡说的,就在一个月前。”
我强忍着笑意,让他继续说下去。
“这事想起来还有些不可思议,”司机说,“那会儿这辆车刚在地府上牌,成为鬼车还是一个礼拜前的事,我除了载当时死掉的乘客,路上也会带上四处吓人归来的鬼,当然啦,偶尔为了恶作剧,也会像今天这样载活人。”
“这么说,你载了一个活人,那也不能叫灵异事件啊。”
“你听我往后说,”司机说,“这人上来以后,我们就有意无意地去吓他,把他找他的钱变成冥币,又让几个死掉的乘客现身,可这家伙沉迷于码字,在电脑上左敲又敲,有一个看完过来跟我说,这家伙是写灵异小说的,可能是来体验。”
我呵呵一笑,是个宅男,你怎么办?
“没办法啊,越吓他越不走,只能由他去,把他送到目的地,”司机很愤慨的样子,“可我没想到的是,他没两天又来了,一个月内来了十几回,每次都坐同一个位置,坐下就打开电脑,继续码字,我让人盯着看,这厮每次都比上一回多几章,我怀疑他一没灵感就来我们这坐一坐,作家都这毛病。”
“我也有这毛病,”我问道,“他最后一次出现是在什么时候?”
“上个礼拜天,”司机说,“我让人看了他的稿子,已经是最终章,以为他不会再来,可没过两天,又在同一个位置看到他,他又上来了,和以前一样打开电脑,噼里啪啦地写,我再让人看,妈的给老子气得,丫是网络作家,之前是系列的第一部,现在要写续集。”
我摸摸脑袋,说,以后不让他上不就行了。
司机摇摇头,说,我从不拒载,况且让老阎知道,驾照会被吊销的,我除了开车,在地府啥也不会,没手艺,在哪都一样。
我沉思片刻,道,要不我跟他说。
司机眼珠子发亮,那敢情好,我谢谢你了。就是他,在前面那个,拜托你了,我走了。车停了下来,我下车后,门迅速关上,飞也似地消失不见。
我走了不远,看到一个背着笔记本电脑的男孩站在那,表现得很无奈。我走过去,他也看看我。
他好像知道我在想什么似的。
“你不是被他们赶下来的,”他说,“有什么秘诀?”
“干嘛没事去蹭车?”
“我现在在起点写灵异连载,签了约,每天日更五千,没灵感的时候特别多,有时候七拼八凑,字数还是不够,直到我听说了鬼车,就想找找灵感,可是,一坐下来,我就文思如泉涌,每天日更上万,太爽了。”
“可你也不能给鬼添乱啊,他们现在见你都怕,”我说,“实在不适合这行,就换一份工作吧,网文水太深了。”
他默默叹了口气,告诉了我他的网名,还有正在写的书名,叫《七路公交车》,一开始我没空,过了好多天想起来,打开一看,小说还在连载,而且日更上万,我寻思,他肯定又找到其它什么灵异地方,类似1408号房。 大南门之天后宫
在我小学五年级时,我喜欢上了养花,一方面我爱大自然,另一方面,我希冀可以忘掉我的独特,能见鬼这事一直让我困扰,上学的路上看到对面房间上吊的女尸还则罢了,在教室也看到割腕的学姐,叫人崩溃。
我年纪小,只能花零用钱买,可钱着实不多,一开始在家附近的摊子上买了两盆吊兰,几个仙人球,还有像迎客松的植物。到后来,我想着法子弄钱,大人总是经不起小孩的哭闹,在外人面前,父母总是要面子。
有一回去逛天后宫,我印象里上坡就是花鸟市场,往下走是水师营。
刚走到门口,我就牵着妈妈的手,她摇摇头,因为我买的花已经很多,于是,一路上我都跟她怄气,买任何吃的我都不收,没办法,回来的路上她领着我去了花鸟市场。
这里的植物特别多,可以说应有尽有,我看得心碎。
可是,我又犹豫起来,这么多真不好选,我在几盆形状各异的盆栽中左右为难,店家纷纷给我出主意,我是那种很单纯的人,几乎都要决定买他推荐的那款,这时,我被一棵人形的仙人掌吸引,它太逼真了,仿佛它根本不是一棵植物,而是装扮成植物的人。
我买了它。店家说,不要经常浇水,否则死得更快。
回家以后,我就把它放在阳台上,每天都会看看它。一个月过去,我几乎一次水都没浇,等我记起来却发现它的土壤里是湿润的,我寻思是雨水,又过了半个月,我再看时,依然非常湿润,可我记得并没有下过雨,我又寻思是妈妈浇的。
又过了一个月,土壤依旧潮湿,比以前更湿。我出于感激,就问妈妈是不是帮我浇水了,她说,从来没有,我好奇心开始重起来,如果不是妈妈,又是谁?
晚上我睡不着,开始做噩梦,梦里的形象非常模糊,但从哭声听是个男孩,哭得声嘶力竭,我想问他为什么哭,他却头也不回地走开。
这样的梦做了一个礼拜。有一天,我依然睡不着,起床喝水,看到窗前有动静,等我走近,他又消失了。
又过了两天,我刻意没睡,到了上次的时间,我起床等他来。这回我知道他是从哪出来的,原来他一直寄存在仙人掌里。
他出来的一刹,我把他叫住,问,是你一直在哭吗?
他显得很惊讶,回过头,大概是想反正也被看到了,抵赖不了,他看上去只有二十岁,一脸清新,眼眸看上去无比单纯。我很好奇,他是怎么死的,而且,他肯定是个有故事的人,他为什么要每晚哭泣,以致于仙人掌一直都是湿的。
我问道,告诉我,我可以帮你。
他说,你怎么帮我,我顿了顿,说,为什么一直躲在仙人掌里,那个人形就是你吧,他说,是我又怎样,我已经死了,你什么也做不了,我说,你有心愿未了吗?他停住了,想了半天,说,有件事你可以帮我,我有一个女朋友,能带我去见她吗?我很干脆地回答,小事一桩,可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会死,他低下头,说,好,我告诉你,我是自杀的,为了她,我和她在一起五年,可她为了一次小吵就嫁人了,我是那么爱她,你太小,不会懂的,我当时虽小,人情世故还是明白,我说,女人是可以换的,我同学都换仨了,他苦笑道,等你大了就明白,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被替代。
我继续问,我怎么带你去,他说,带着它,原来,他让我带着仙人掌,他说,它可以避免我魂飞魄散,我只想再看看她,知道她幸福我就放心了,我当时觉得他有些傻,在我那个年纪,身边的同学一根棒棒糖就可以交一个女朋友,等我长大才知道,那时候不是爱情,我又问,她住哪,他都一一回答我,我记住了。
星期六,我跟妈妈说出去玩,偷偷摸摸拿着仙人掌,朝他说的地址去。
他说,她住五楼,你把我放在她门口就行,她喜欢养花,一定会拿进去的,我答应了他,放好后我就离开了,我在下面看五楼阳台,我看到了那个女孩还有她的老公,两人看上去很和睦,我没想太多,离开了。
过几天,听妈妈说某小区发生了意外事件,一个男人从五楼阳台踩空掉了下去,我记得那个小区,刚去过,于是,我抽空跑到那去看,果然是那家,那个女孩在哭,哭得稀里哗啦,我还看到了那盆仙人掌,它一动不动地在阳台上,可我找不到理由要回它。
这事我不敢跟妈妈讲,讲了她也不信。这事过去的第五天,我刚放学,看到对面站着一个女孩,是她,可她怎么会知道我?
我知道逃不掉,径直朝她走去,她说,你好,李宁,我说,你怎么认识我,她微微一笑,你帮了我,我想谢谢你,我不记得有帮过她,一头雾水,我说,你找错人了,我不认识你,她说,你帮我找到了她,我大惊,你是那个男孩,可你怎么在她身体里,他说,仙人掌是不会走路的,人的身体是最好的,我问,你找我就是想说再见,她说,嗯,这也许是最后一次见面了,我问她,她丈夫是你害死的吧,她没有反驳,说,是她的身体做的,我说,你要去哪,她看了看我,说,和她在一起时,她答应过我,即使死亡也不能把我们分开,我还是不明就里,说,你这是何必,女人罢了,他说,她是属于我的,我摇摇头,我不太懂你们这些大人,太复杂,她说,你早晚会明白。
马路上车辆很多,她牵着我过马路,走到中间时,她一把把我推开,自己撞向迎面而来的大卡车,瞬间就被撞得稀巴烂,脑浆都出来了。
我被吓得够呛,当天晚上,妈妈安慰完我就走了,我独自一个人打开灯,睡不着,脑袋里回荡着他的话,她是属于我的,即使死亡也不能把我们分开。
在那之后,我就不再养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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