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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伪造委托书被罚6万 掌上安庆 2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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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太阳之父 发表于 2023-8-11 05: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悔!伪造委托书被罚6万
掌上安庆
2023-08-11
  8月7日,岳西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妨害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储某某作出罚款6万元的决定。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某公司、张某某等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储某某利用其系该公司原股东、持有合同专用章的便利,用透明粘布黏贴的方式伪造成公章制作委托书,并以该公司代理人身份参加诉讼;在庭审中,储某某陈述张某某是该公司员工,导致法院作出该公司承担责任的判决。该公司提起上诉后,储某某的违法行为在二审中败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4条、第118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储某某伪造委托书、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岳西县人民法院于8月7日制发决定书,决定对储某某罚款60000元,储某某当日向法院出具了悔过书,表示自己因为不慬法做出了错误行为,非常后悔,并向法院缴清了罚款60000元整。

  主审法官告诉记者,诚实诉讼是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根本保障。对于挑战司法权威,破坏司法活动正常秩序的妨害诉讼行为,法院将坚决予以打击。

(全媒体记者周国庆 通讯员程为虎 方芳)
(责任编辑:闫树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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