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卜蹲下来吧 发表于 2023-6-28 13:37

受贿123万余元,安庆市立医院原副院长唐月霞一审获刑3年4个月

据宜秀法院消息,6月27日,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对安庆市立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唐月霞受贿一案作出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唐月霞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2年10月,被告人唐月霞在担任安庆市立医院设备科副科长、科长、院长助理以及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相关医疗设备器械、耗材供应商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230019.6元(其中现金1102019.6元、购物卡128000元),并为相关供应商在医疗设备及耗材供应、招标等方面谋取利益。

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月霞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230019.6元,数额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综合被告人具有坦白、退缴赃款等量刑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春夏秋 发表于 2023-6-28 14:11

判得好重应该会上诉吧

桂花香天下 发表于 2023-6-28 16:08

谢谢分享。

桂花香天下 发表于 2023-6-28 16:21

腐败分子。

来看看你们 发表于 2023-6-29 01:16

,,,,,,

安达尔 发表于 2023-6-29 01:33

太轻了应重判。

太阳之父 发表于 2023-7-1 05:34

刑法太轻所以贪官多

安达尔 发表于 2023-7-1 06:37

应开除公职。

国良68(徐) 发表于 2023-7-3 19:31

这样判的不轻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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