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之父 发表于 2023-6-19 11:24

《安庆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出台 市土地收储中心

《安庆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出台
市土地收储中心
2023-06-19
6月14日,《安庆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发布。该办法于2023年6月14日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安庆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土地收购储备工作,促进土地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有效解决土地“收储难、交地难”等突出问题,充分激发各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安庆高新区管委会在土地收购储备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土地市场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新修订的《安庆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共八章二十六条,与2015年7月1日安庆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安庆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81号)相比针对主要内容作出修订创新:明确了安庆市土地收储中心委托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安庆高新区管委会具体实施其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储备工作;明确了重大基础设施、市级重点项目等建设需要,可由安庆市人民政府指定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实施收储;在土地收储过程中,充分发挥各区人民政府和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安庆高新区管委会在土地收购储备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加快土地收储进度;增加了土地收购储备成本预支资金;根据《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土地储备资金来源包括安庆市土地收储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融资的资金,已不再使用;成本结算的方式发生变更,进一步明确了收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的补偿成本结算标准和收储新增国有建设用地的补偿成本结算标准;为加快土地收储进度,提高各区人民政府的积极性,增加了“净地”提前交付奖励;将与储备土地直接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按规定纳入了土地开发支出。这些创新举措将会进一步加强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对安庆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讯员江媛 金文林

(责任编辑: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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