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松小倩 发表于 2023-5-9 08:58

村民违规享受低保?市民政局:立刻核实!

吴先生来电反映:桐城市金神镇杨塘村违规办理低保事宜。

对此问题,市民政局回复:下线后,桐城市民政局立即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其反映金神镇杨塘村居民汪某某夫妻两人违规享受低保,该户儿女收入尚可,购有机动车和房产。因此,反映人认为杨塘村低保办理程序不公平。
桐城市民政局立即组织调查核实,经了解,在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和金神镇杨塘村5月份低保发放花名册中,均无汪某某夫妇享受低保的记录。金神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反馈,金神镇杨塘村居民汪某某,其妻子身体残疾,儿女在外工作,汪某某夫妻不是民政兜底保障对象,也非乡村振兴部门的防贫监测户。
桐城市民政局已经上述情况告知反映人,并将对金神镇杨塘村的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开展动态管理,组织一次“回头看”,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规范执行,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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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反映:大观区某母子两人生活困难,申请低保未获批,咨询相关政策。
市民政局回复:当事人夏女士家庭共同生活成员2人,为其本人及儿子柯某某。夏女士以打零工为生,每月收入约2000元;其儿子为硕士研究生在读,享受就学补贴等约600元/月。夏女士家庭收入合计2600元,无重大刚性支出,收入超过我市现行的低保标准705元/月·人。因此,该户不符合低保条件。大观区工作人员已告知当事人,若基本生活确有困难,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按程序进行受理审核。

听众咨询:低保相关政策,自己能不能办理。
市民政局回复:经了解,反映人夫妇两人均为重度残疾人,该户两人于2019年1月开始享受B类低保,月保障金额710元。反映人育有3个子女,均已成年并稳定就业。因其配偶于2022年11月去世,该户家庭人口、收入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核算,街道为其办理了停保手续,同时告知当事人需补充相关佐证材料,若符合我市低保条件,可继续享受低保。但该户至今未来街道和社区办理相关手续。
下线后,社区工作人员再次与反映人取得联系,了解其诉求并详细告知申请低保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反映人表示收集材料后将到社区进行低保申请。

安庆综合广播

平淡无期 发表于 2023-5-9 15:01

农村如果公布低保户名单,这种情况一抓一大把

桂花香天下 发表于 2023-5-9 16:09

这种现象应该不是个例

太阳之父 发表于 2023-5-10 04:36

一定要严查还有靠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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