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区空置房物业费、公摊电费有没有优惠?
近日,有网友咨询:1、安庆市区空置房物业费可有优惠政策?如果没有,可有计划出台?2、前期2019年答复,安庆空置房公共分摊电费按50%收取,是不是有此文件,能不能公布一下。
安庆发改委回复:
1,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未交付业主的或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交付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妥相关交付手续。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后,在通知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关交付手续的,视为交付。建设单位没有事先书面通知的,以业主实际办妥相关交付手续为准。
2,目前我市普通住宅小区现行可享受的物业相关收费减免政策为:2020年4月1日前,根据原市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安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安价房61号)文件规定,空置物业业主公共电费按正常分摊费用的50%分摊。自2020年4月1日,安庆市发展改革委安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安庆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发改收费〔2020〕69号)执行开始,不再有空置物业收费减免政策。
3,对于您的建议,我们将进行认真研究,并向省相关部门汇报,适时调整物业收费管理政策,更好的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来源:精彩安庆综合领导留言板
。。。。。? 。。。。。。。 。。。。。。。 应该加倍。炒房的嫌疑。 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 太昂贵了。 .......3333 空置房子是用来交费的摇钱树 表面有优惠,暗地又收回。给钱吧。 物业公司怎么就成立了还不经业主同意就敦促业主要交物业费? 不住人应该不收的 这种规定很合理。 取消物业费。 谢谢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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