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风中的一狼 发表于 2023-3-9 16:35

女子入职被公司“乐捐”制度吓退?多位代表委员为劳动者发声

3月8日,广东广州

一女子称自己办理入职时看到

办公室政治制度里的

“乐捐”制度后

立马选择放弃入职



谢女士称

找工作时有点心力交瘁

这家公司面试比较简单

问了几个常规问题就录用了

没想到在办理入职时

行政制度上写了满满一页乐捐制度

自己看了就立马跑路了





对此,网友也纷纷表示离谱,

“还起个名字叫乐捐,

这不就是罚款吗?”







也有人表示

公司没有过分要求



根据央视网报道,法律博主袁亚洋此前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员工迟到或者旷工的,企业只能扣除对应缺勤时间的工资。

乐捐制度实质上属于罚款,所以员工有权拒绝公司强制性的“乐捐”,并且对于已经“乐捐”了的金额可以要求企业进行返还。



“扣款”说成“负激励”

“周末加班”美其名曰“学习日”

还有更奇葩的“日不落模式”

有网友表示

一些无良公司的各种操作

防不胜防





在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

不少代表委员

替劳动者发声

建议充分落实八小时工作制

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在提案中表示,在全球快速发展背景下,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和工作条件并未得到充分保障,一些单位和行业存在违反八小时工作制度的情况。尤其是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制造业等行业因特殊岗位临时赶任务存在的“996”(即早9点上班,晚9点下班,一周工作6天)情况,变成了多企业非临时的过度加班。

“996”成为常态,不仅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家庭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且严重违背了劳动法规的规定。












建议惩罚设置35岁年龄门槛的企业

全国政协委员吕国泉提交有关打破35岁“职场天花板”的提案,他建议,一旦发现企业和行业存在“35岁以下才招聘”的限制,应该及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从而确保公司和行业能够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这将有助于增强监管的有效性和执行力度。



建议强制实施带薪年休假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江广平建议,应强制实施带薪年休假相关政策。完善企业违反法律责任的规定,强化对企业年休假执行的约束,非特殊情况禁止企业协议取消职工年休假,对企业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情形做出明文规定。

他还建议,适度提高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标准,加大劳动监察部门的追责力度,注重发挥工会组织的监督职能,依法及时惩处违反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并要求限期整改,切实维护好职工休息休假权益。

来源:中国青年报(整理:张小松)综合自白鹿视频、央视网快看、华商报、北京青年报、澎湃新闻、浙江日报潮新闻等


长河水一粒 发表于 2023-3-10 10:36

企业不合理不合法的规章制度,这太正常不过了。请假一天扣的钱比上一天班的钱还多,加班没有加班费,迟到早退罚款,一分二十元。谁管呢?劳动监察部门的人整天坐在办公室里面悠哉游哉,一部手机玩到下班,怎么可能知道?喊口号,放空炮的事多了去了!!

长河水一粒 发表于 2023-3-10 10:39

实践出真知。同志呐,喊口号没有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长河水一粒 发表于 2023-3-10 10:42

劳动合同还是假的,目的是为了少给员工缴社保,又有谁查过?还在上海呢。还模范城市呢!扯淡的事情多了,也就不得人心了。

长河水一粒 发表于 2023-3-10 10:47

公积金好几年企业没给缴呢,且后来缴了也不是按国家标准缴的,又有谁到企业来查过?官腔官调,日你个先人板板!

长河水一粒 发表于 2023-3-10 11:00

任何政策不认真执行,都是耍流氓卖高尚!

国良68(徐) 发表于 2023-3-22 15:59

这是什么公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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