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复查花费一千多,为啥医保不给报销?市医保局回复……
夏女士反映自己有职工医保,去省立医院复查花费1000多,工作人员说未备案报销不了。对此问题,市医保局回复:经了解,反映人在省立医院发生的费用为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根据医保相关政策规定,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共济政策只能用于参保地发生的门诊费用或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的门诊费用报销。已电话与反映人联系并详细解释了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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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先生咨询:企业退休职工门诊报销问题。
市医保局回复:经查询,反映人今年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已累计起付线为789.6元,还未达到800元起付线标准,所以没有实际报销金额。工作人员已详细解释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的相关政策,反映人表示理解。
查女士反映:其儿子是现役军人,目前在广州。去年10月份自己和丈夫申请将职工医保转到广州去,但前些天去广州的一家医院就医,系统查不到相关信息。
市医保局回复:经查询,反映人异地安置已经办理成功,现社保卡在广州医院使用不了,已告知其需提供在广州医院使用医保卡时电脑提供的报错信息,需要根据报错的信息内容进行针对性处理。反映人表示理解,并表明下次使用医保卡时若出现问题会提供异地就医医院的报错信息。
王先生反映:去年12月份的医保个人账户70元没有到账。
市医保局回复:经核查,反映人为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其12月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70元已于2022年12月10日按时配置到账。工作人员已电话详细与反映人解释了其个人账户每个月到账情况,以及每个月医保账户的支出金额。
陈先生反映:职工医保慢性病申请未获批,想了解原因。
市医保局回复:经核查,反映人为职工医保在职人员,2023年2月6日在政务中心医保窗口申请“糖尿病胰岛素治疗”慢性病,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规定,糖尿病胰岛素治疗鉴定标准是1型糖尿病或因胰腺疾病,需要长期(半年以上)使用胰岛素治疗。无急性代谢紊乱(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非酮高渗性昏迷等),应提供非同一天血糖检查结果;因急性疾病(如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等)住院时发现的高血糖疾病,应在病情稳定 2周后重新检查;内分泌专科住院发现的高血糖应提供出院小结,非内分泌专科住院发现的高血糖应提供住院治疗期间的化验单;冠心病、脑卒中、糖尿病肾病(尿蛋白增高或微量白蛋白高于正常)或伴有肾功能不全、糖尿病肢端病需参保地(或就医地)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或相关科室检查报告。
根据反映人提供的申请资料,专家审核未通过的原因是“缺少相关检验报告”。与反映人电话联系后,补齐了相关材料,医保工作人员已重新为其申请了“糖尿病胰岛素治疗”慢性病。
王先生咨询:自己的居民医保在月山医院购买慢性病药报销问题。
市医保局回复:经查询,反映人申请通过了3种普通慢性病,2023年2月27日因常见慢性病首次就诊于怀宁县月山镇中心卫生院,门诊发生费用合计1272.79元,其中符合范围内费用1020.54元,医保报销403.35元。根据《安庆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文件中常见慢性病门诊报销政策规定,常见慢性病年度起付线400元,市域内一级及以上承担常见慢性病服务的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常见慢性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65%,反映人此次慢性病报销额度为(1020.54-400)×65%=403.35元。已与反映人电话联系并详细进行了解释,其表示理解。
安庆综合广播
确实麻烦,而且省立、安医还都是现金往医院卡里充值,无法直接使用医保。省内都达不到正常报销,谈什么全国联网呢 异地看病刷医保确实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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