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就业不算“劳动者”算什么?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一名60岁的快递员在工作时因心脏骤停猝死。人社局却表示,60周岁不属于劳动者范畴。60岁快递员猝死事件发生后,快递公司方面回应:“会以合法合理为基础,与家属协商相关善后事宜。”有媒体援引当地相关部门回应称,60周岁本身不属于劳动者范畴,如果没缴纳工伤保险,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此事一经曝出,迅速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认为,60岁甚至60岁以上仍在工作的老年人那么多,“如果不算劳动者,那他们属于什么”?
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告诉记者,老年人在工作岗位上猝死引发社会关注,是因为事件发展趋势不符合公众的普遍认知。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不再是劳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但仍然属于人们普遍认知中的劳动者。
如果法律条文不在公众的认知范围内,那是对法律神圣性和权威性最大的亵渎!法律首先要合乎情理,不讲理的法律并非善政,更不可能达到善治的目的,应当废止。 。?。。。。。。。 看来是白白的死了,享受不到法律保护了 年老劳动是为了生存。 只要上班都应该是劳动者,公司老板和老总应该不是劳动者。 有这样的说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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