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决定!涉及安庆联动创新区
2月20日安徽省政府网站发布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别清单的决定”
其中提到:
为贯彻落实《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联动创新区建设有关要求,省政府决定动态调整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特别清单,在自贸试验区及联动创新区实施260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包括权力事项145项、公共服务事项43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便利化改革事项34项、内部审批事项4项、事中事后监管事项34项。
其中,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联动创新区实施190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自贸试验区实施区域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范围执行,联动创新区实施区域按照我省核定的范围执行。
(部分清单)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