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涉及安庆棚改、房产证办理、空置房物业费缴纳…
棚改户办房产证有何优惠政策?空置房缴纳物业费有没有减免政策?大桥街道红光社区是否纳入2023年棚改?一起来看看。01
近日,有网友留言咨询棚改户(使用房票加上唯一住房)办房产证有何优惠政策?
对此,安庆市税务局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2021年7月23日公布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徽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第四十九号公告)的规定: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选择货币补偿且重新购置土地、房屋的,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超出部分征收契税;选择产权调换且不缴纳差价的免征契税,缴纳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的规定: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02
网友留言有关空置房物业费问题,咨询安徽省或者安庆市有无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空置房的物业费进行减免政策?
对此,安庆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局回复如下:
安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按照《安庆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安发改收费69号)文件,目前空置房没有减免物业服务费的相关条款。
03
从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了解到有网友询问大桥街道红光社区棚改问题,一起来看。
留言内容:
我住宜秀区大桥办红光社居委四民组,本村2016年棚改,拆了4个组留下4个组,这么多年过去了,旁边地块空置多年,为一一条三红路通往我们组,据然路灯也拆了,小孩晚上晚自习回来非常怕,自2016年后旁边超市,理发店,卖肉铺什么都没了,老人在家急为不便,给老人孩子带来许多苦脑!望书记把剩下的几个组纳入2023年棚户区改造范围内!!!
中共宜秀区委办公室回复如下:
目前大桥街道红光社区尚无征迁计划。
关于路灯有关问题,该地块路灯因2016年中山大道棚改项目拆迁拆除,目前该棚改地块已纳入城市整体规划,待综合利用后进行统一规划安排。
来源:综合市民心声、人民网留言板
那一种花钱少! 谢谢分享! 都是关于拆迁的事 谢谢分享。 都是关于拆迁的事 谢谢分享。 ,。。。。。。。。 跟我无光了。 。。。。。。。。 。。。。。。。 。。。。。。。。 。。。。。。。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很快吧,这么多房子做好了。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 很快吧,这么多房子做好了。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