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车在岳西非法运输烟花148箱,两人被行政拘留...
岳西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分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行政相对人名称:余某广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岳公(店前)行罚决字(2023)17号
违法行为类型:非法运输危险物质
违法事实:2022年12月28日,在冶溪镇司空山村县道旁,余某广驾驶一辆车牌为皖AGA1*3的白色箱式货车,在明知自己、车辆均未取得从事危险物质运输资质、不能运输烟花爆竹的情况下,仍然运输烟花148箱,从湖南省浏阳市大瑶镇至安徽省岳西县冶溪镇。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
处罚内容:行政拘留五日
处罚决定日期:2023-01-11
处罚决定机关:岳西县公安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鲁某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岳公(店前)行罚决字(2022)460号
违法行为类型:非法运输危险物质
违法事实:2022年12月28日,在冶溪镇司空山村县道旁,鲁某达在明知自己、司机余某广、车辆均未取得从事危险物质运输资质、不能运输烟花爆竹的情况下,仍然从货拉拉APP上下单由余某广帮助其将148箱烟花从湖南省浏阳市大瑶镇运输至安徽省岳西县冶溪镇。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二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内容:行政拘留十日,决定对148箱烟花予以收缴
处罚决定日期:2023-01-11
处罚决定机关:岳西县公安局
来源:岳西县公安局
危险运输,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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