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安庆对岸大渡口镇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居民一封信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为加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根据东至县人民政府东政通〔2022〕22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23年1月1日起,在大渡口镇主城区施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守。
一、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民用黑火药、引火线等物品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和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二、以下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大渡口镇集镇区,即东至大桥村跨江高速桥,南至新安江路,西至西马路(含西马路以西已建成小区),北至长江岸线;
(二)大渡口经开区,即东至仙寓山路,南至济广高速,西至大桥村跨江高速桥,北至长江岸线。
三、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四、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提供婚庆、宴席、殡仪等服务的经营者,对经营管理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不劝阻或者劝阻无效不举报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五、单位和个人可通过“110”报警电话等途径,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能够提供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予以首位举报人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奖励。
六、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支持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居民朋友们,禁燃禁放工作是大渡口区镇文明创建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需要你我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大渡口是你我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每个居民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崇尚文明,移风易俗,积极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共同建设好、维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做出一份应有的贡献!
大渡口区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
备注: 阴影部分为禁燃禁放区域
来源:大渡口镇人民政府
哦豁。。。 以前放烟花爆竹什么病毒都没有 过年越来越没年味了。 安庆市和大渡口都在禁放内。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 。。。。。。。 。。。。。。 。。。。。。 谢谢分享了 谢谢分享! 谢谢告知! 过年越来越没年味了。 老百姓喜欢的事,为什么偏偏要阻止?就为了官威? 。。。。。。。。。。。 。。。。。。。。 以前怎麼放都沒事。 禁放烟花炮竹,这是我们中华民族在管理方面做的最错的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