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不愁嫁 发表于 2022-12-27 11:54

宿松两男子私放地笼非法捕捞被处罚




近期,潘某胜、潘某海在宿松县龙感湖杨赛湖水域用地笼进行非法捕捞,被农业执法部门查获,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随后,农业执法部门依据《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没收渔获物并处罚款的处罚。

来源:宿松农业农村局



佳宝 发表于 2022-12-27 12:41

严肃处理,

安之心 发表于 2022-12-27 13:34

严惩不贷。

若谷 发表于 2022-12-27 13:50

比买的黑市价还要贵,希望之前已捞过并之后隐蔽好再捕捞

艳yan艳 发表于 2022-12-27 15:17

严肃处理,

桂花香天下 发表于 2022-12-27 16:10

依法处置。

路灯男 发表于 2022-12-27 16:16

。。。。。。。。。。

快乐每天 发表于 2022-12-28 19:37

依法处置。

国良68(徐) 发表于 2023-1-14 21:12

明令禁止还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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