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一企业被罚11万元
2022年7月15日,太湖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江苏省常熟市市场监管局移送的案件线索,称该局在对江苏某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涉嫌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的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将涉案防护服销售给了安徽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要求本局依法处理。经查实,该批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经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检验,无菌项目的检验结果为有菌生长,单项结论不符合,检验结论:不符合检验结论总要求。
2022年3月23日,当事人从江苏某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购进该批医用一次性防护服3744件,在没有将该批医用一次性防护服进行实物质量验收,实物并未实际入库的情况下,当日销售给江苏省太仓市发展改革委,购进价为30元每件,销售价为48元每件,货值金额179712元。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太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罚款110000元的行政处罚。
知道了。: 规范管理! 谢谢分享, 规范管理最重要 不符要求就应罚 谢谢分享! 严惩不贷。 规范管理最重要 谢谢分享了 u不不会不会吧好吧好吧 严惩不贷!增加违反违规成本。 有意销售还是无意的? 严惩不贷。 加强整治。 严查严惩不贷! 播报及时!!!? 哈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
页:
[1]
2